一、我国可以进行交通事故第三次鉴定吗?
交通事故,做了二次伤残鉴定,对方不服,法院不会支持第三次鉴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四、交通事故后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扶养人的话,被扶养人一般也都会参与到诉讼中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依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鉴定仅仅围绕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达到伤残等级的级别而进行,很少对受害人作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且在现行体制下,负责伤残等级鉴定和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并不同一,如果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就要进行两次鉴定,这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无形中也延长了案件审理时间,不利于当事人索赔。而且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又不接受遭受工伤以外的其他伤害的受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客观上也使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现今也没有明确的办法、规定使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相衔接,这就导致受害人索赔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障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解释》 第二十八条
五、"交通事故后,三个月后能否做二次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应该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一次鉴定为准,缺乏二次鉴定的法律依据。见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
2002)
3.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六、交通事故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法律分析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要做司法鉴定。按照通常的处理方式,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受伤人员要进行伤残司法鉴定,这样才能更好的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没有做鉴定,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的时候就没有依据,具体赔偿多少钱也就无法确定。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最好去做一个司法鉴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不做司法鉴定可以吗?”相关。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次鉴定交通事故能做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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