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1 11:35:16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敲诈勒索加诈骗罪的判决原理

既构成敲诈勒索罪,也构成诈骗罪,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的行为会按照两个罪名判罚,一个是诈骗罪,一个是敲诈勒索罪,是由法官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二、勒索敲诈的定性和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勒索敲诈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并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三、敲诈勒索罪需要证据吗?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不管是判定敲诈勒索罪还是其他的刑事案件,都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据,没有证据不能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也不能对当事人处以刑罚,且《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定罪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比如调查证据的程序合法,相关的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等。

四、敲诈勒索罪以告发犯罪为可以构成此罪吗?

需要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是通过告发犯罪的方式来要挟对方给自己多少钱,然后就不告发对方,那么这种行为是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但如果只是通过揭发犯罪的方式来进行逼债,那么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五、敲诈勒索罪没有证据可以定罪吗?文章没有证人证据,敲诈者是否构成犯罪?

专业分析
没有证据,不能定敲诈勒索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而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能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六、敲诈勒索罪的数额如何确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

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300000元至50000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七、敲诈勒索罪如何界定单位同事的敲诈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有些敲诈勒索案件,还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其危害程度和抢劫犯罪相差无几。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敲诈勒索的法律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罪的法条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2000年5月12日(一)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言相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等。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九、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是什么,如何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八百元不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

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无罪辩护的几种可能性对于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理?

敲诈勒索罪的辩护关键看两点,一是看是否有“非法目的”、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看是否有“非法手段”、即“敲诈勒索的手段”。两者若能否定其一,就可作该罪的无罪辩护。

十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和底线,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和胁迫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起点 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罚财产,即如果不按照做法人的要求处罚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到恶害。胁迫的种类无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胁迫,胁迫做法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

十二、"共同敲诈勒索犯罪界定"

共有敲诈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有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做法。它有以下特点一是敲诈勒索做法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做法人共有实施了违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做法;三是做法人之间具有共有敲诈勒索的有意;四是各共有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有有意支配下,相互联系,互为要求;五是共有敲诈勒索做法导致了总和犯罪。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有有意导致的统一。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司法规定重要
最高法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非法持有毒品的法律责任
刑法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刑法规定故意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非法持有毒品的法律责任

    2025-08-015 人看过

    一、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2025-08-013 人看过

    一、有关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有关过失泄露

  • 最高法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2025-08-019 人看过

    一、最高法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 刑法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刑法规定故意

    2025-08-014 人看过

    一、刑法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司法规定重要

    2025-08-013 人看过

    一、有关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规定重要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

  • 一、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主要定义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二、最高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

  • 一、最高法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司法解释会怎样规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

  • 一、有关非法采矿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 一、法律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2、将送检的合

  •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而希望这种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

  • 一、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解释规定包括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

  • 一、刑法过失决水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  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 一、最高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

  • 一、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司法解释会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

  • 一、如何认定非法种植毒品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 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 大的”。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规定了种植罂粟的量刑数量标准,而

  • 一、最高检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

  • 一、刑法放火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十二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放火罪、

  • 一、刑事代替考试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

  • 一、我国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犯罪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被害人即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

  • 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吗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2、会见的规定如下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哪些人可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