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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06:43:39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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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确定的法律规定

商标侵权提起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侵权商品的查封、扣押,储藏地的法院起诉,商标侵权的具体表现形式,被侵权方也可以选择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不同,管辖法院也不能一概而论。

二、商标权侵权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立案以后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开庭前三天可以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管辖法院立案以后,会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案情合理确定开庭时间,原被告都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庭。

三、商标侵权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

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综上,商标民事纠纷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过批准在较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

四、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管辖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商标侵权民事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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