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于债务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有何规定?
债务分割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签订该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的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则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民法典规定债务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债务分割协议有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且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民法典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是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八条
四、民法典债权转让通知规定法律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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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五、民法典中的债务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解析】1、民法典规定,签订债务分割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2、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夫妻双方协商怎样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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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六、"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适当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合同的履行是要求合同执行者按照合同的要求来执行合同,这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七、民法判决书的法定效力包括哪些?民法中的财产分割法律条文包括哪些呢?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民事诉讼法中的专属管辖制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管辖,其他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强制性管辖,具有管辖上的排他性,既排除了任何外国对属于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又排除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管辖和法律有关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指海事)管辖。有利于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34条
九、国家债务继承法的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则该协议不得违反各国人民对其财富和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际法原则,其执行也不得危及新国家的经济平衡。规定1983年《关于国家在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方面的继承的维也纳公约》规定,在一国领土的一部分转入另一国,或一国的一部分或几部分领土分离而组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者与另一国合并时,被继承国和继承国间的国家债务的转属,可经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应按公平比例转属继承国,并顾及诸如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与该项国家债务间的关系等有关情况。被继承国而其领土各部分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时,除被继承国与各继承国间或各继承国间有协议外,被继承国债务应按公平比例转属每个继承国,并考虑各种有关情况。在国家合并场合,被继承国债务转属继承国。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不应转属新国家,除非两国间协议另有规定,但转属的债务须与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和与转属新国家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有联系。
十、债务重组新准则有哪些规定?
一、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什么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重组债务入账价值前后的差额。二、对债务重组新准则有哪些限制对此新准则设定了以下几点限制1、确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将债务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因此,那些仅仅是连续亏损、并未发生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不得滥用此项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恰当确认重组利得行为的发生。
2、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使得报表使用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继而作出理性的选择。
3、于ST和PT公司而言,不可能依靠债务重组利得而摘星、摘帽。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摘星、摘帽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考察时被扣除。
十一、债务免除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债务免除法律规定是哪些?”的问题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从以上概念看出,债务转移的法律特征包括1、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2、被转移的债务必须是可转移的债务,不可转移的债务不发生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3、被转移债务必须为有效债务,此乃债务转移的前提。
4、原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消灭,第三人与债权人合同关系产生。相关补充2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1.债务免除的直接后果是债务绝对消灭。因债务消灭的,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十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规定债务分割协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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