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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定义

来源:法否网 2025-06-26 22:06:21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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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定义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定义

一、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定义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七、"报复报复统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会计、统计人员罪要什么证据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

八、报复陷害罪和打击报复证人的区别及其特点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对证人进行必然会导致证人不敢作证或推翻原来所作出的证言,从而破坏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进行。因此,本罪属于妨害司法罪之类。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这里的证人是指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词的人。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不同。证人罪的行为人出于报复证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侵害证人的合法权益,却希望这种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出于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却希望其的发生。

4、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

9.9高检发释字[

1999]2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九、打击报复证人罪如何认定报复证人的罪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三,其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十、报复证人罪如何认定与起诉败诉相关的罪行?

官司败诉报复证人50多岁的村民A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而闹上法庭,B作为证人出庭作证。A认为证言对自己不力,遂来到B家中,以烧毁B门前的木柴、要服毒自杀等方式进行吵闹,后被制止。该案最终宣判A败诉。A认为是B作证致使自己败诉,遂于2010年6月26日,A与妻子到B家。因要求B赔偿其损失未果,A遂对B实施殴打,致使B被打成轻微伤。证人罪怎么处罚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A为泄愤,以服毒自杀、在门前烧柴、殴打等手段对证人实施恐吓、伤害,其行为构成证人罪,且其曾两次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但恶习不改,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拒不认罪,应从重处罚。

2011年3月1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以证人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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