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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家庭暴力怎样才算是家庭暴力?

来源:法否网 2025-10-01 18:24:43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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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家庭暴力怎样才算是家庭暴力?
什么样的家庭暴力怎样才算是家庭暴力?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家庭暴力暴力的类型、原因及危害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在法律上,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我国普遍认为,家庭暴力具有以下特征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二、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时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比如说,仅仅是软组织轻微挫伤,或者说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次数有不是很多,很难让法院定性为家庭暴力。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方面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
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 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方面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黄色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五、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可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一、《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1]《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六、正规的家庭暴力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包括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被施暴的对象往往是家庭中的弱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有

1、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3、侵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利,即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性自主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利。

4、主观上的故意性。即施暴者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在行为方式上,家庭暴力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

八、"家庭暴力的定义与评价"

1、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后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自行约定在离婚协议里就行,双方同意的话时间是最快的;

2、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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