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邻居收割地里的麦子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要求偿还吗?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叫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邻居不在家,为了帮邻居收割地里的麦子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要求偿还。
二、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居间费用应由谁承担?
合同成立,但是没有生效的话,所产生的居间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来进行支付,但是不能够要求委托人来支付报酬。如果是由于居间人的原因从而导致合同没有生效的话,那么需要由居间人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三、"虚拟收入只靠微信支付误工费吗?"
【问题解析】
不可以。
误工费如果没有银行流水,可以由公司开具误工证明。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四、村集体土地补偿款能否分给村民?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五、"如何确保误工费的支付?"
不可以。误工费如果没有银行流水,可以由公司开具误工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规定
地上附着物,指的就是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比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等。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1、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
2、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3、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4、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
七、村庄土地承包费缴纳难,村委会能否从村民小麦直补款中扣除?
如果你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能够解除合同。 本人看了你情况,你的陈述,建议如果有疑问请与我联系,这样方便具体详细解答问题。
八、农村公路征用补偿费发放家庭是否合法,按人头计算是否合法?
这种情况,死去的人没有补偿费。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如果需要深入的解答可以返回首页进行即时咨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热线,或加进行咨询。
九、村民委员会如何处理土地出让费时补偿村民?
你好,《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可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省级政府制定政策,一般来说,全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外计算,各地一般规定村委会可以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
30,也就是说,村委会最高可以提留全部征地补偿款的8-
12,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就可能存在违法侵占农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十、租赁乡村土地需要支付清苗费吗?管理费是多少?
所谓的依据也是不合法的
十一、村民无土地属于审批表面积,能否要求赔偿?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限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限定的特别流程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诉讼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限定的审判监督流程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或者裁定未提议上诉,第一审裁判、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调解书,仲裁组织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组织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有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职责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认同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判、裁定和外国仲裁组织裁决。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子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限定准则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手续和法律文书应当按事实上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诉讼经过中因判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花费,人民法院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组织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限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话语、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花费。以上就是关于银行诉讼费预交审批表的详细回答,望采纳十二、"在一乡镇上购买出让地,因妻子病故需贷款,银行需证明可公证费用多少?"
直接问银行就可以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邻居收割地里的麦子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要求偿还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