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在本地做吗?
1.可以。
2.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之前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
7 送检材料清单需要一式二份。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
二、是否可以在外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可以在外地做,要在事故发生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七十六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三、在2023年,可以在外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吗?
不可以。(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三)评定人将检查的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0条
四、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需要请律师?
不是的,自己也可以做伤残鉴定,不一定需要律师。伤残鉴定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者通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律师只是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办理伤残鉴定手续。参考伤残鉴定办理手续
一、需要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委托办理的需要委托书。
二、具体手续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应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异地确认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异地的承认。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人民法院的裁判,如果我方不认可对方单方做出的伤残鉴定,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会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选定或者指定具体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伤残鉴定费一般是由申请鉴定方垫付。如有第二次鉴定的结论与第一次不一致,法院不会支持第一次的鉴定费用。但具体的鉴定费用承担应当法院最后认定的责任分配程度来确定。
六、交通事故出院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七、本地交警出具证明用于外地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
鉴定需要双方协商选鉴定机构,单方的伤残鉴定,对方不认可的话,需要重新鉴定。
八、"异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否在本地进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之前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
7 送检材料清单需要一式二份。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
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常熟市内或外地均可办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十一、在当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行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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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地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在本地做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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