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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起诉

来源:法否网 2025-01-06 08:05:32 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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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起诉
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起诉

一、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起诉

可以,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本罪是指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可以申请法院核查吗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不可以申请法院核查,但是法院可以认定。
当股东存在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以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二条

三、能追加被执行人开办单位的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吗

能追加被执行人开办单位的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
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条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五、被征收人只能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比如征收决定、要求

被征收人只能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比如征收决定、要求公开信息但不公开的行为,行政复议决定等。而被告应该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谁干的就告谁,不能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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