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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中哪些情况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

来源:法否网 2025-06-03 04:56:10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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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中哪些情况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
刑事判决书中哪些情况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

一、概述申诉或者再审在刑事案件中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

【问题解析】
申请刑事再审需要的条件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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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三、"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形"

【问题解析】
有以下情形的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判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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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四、申诉调取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

2002年9月10日颁布、自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再审申诉作了进一步规范。  一、申诉的提出和受理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仅叙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②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③以有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2、申诉的受理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外,以下情形下亦不予受理①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申诉,不予受理。  ②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申诉人提出理由,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及《若干意见》规定条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③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申诉人仍不服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  二、申诉的审查处理  

1、 人民法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  

1、《若干意见》的规定,受理、审查处理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应当受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这些情形包括①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④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3、《若干意见》第7条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即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①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②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③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④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⑤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 12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⑥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⑦量刑明显不当的;⑧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⑨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诉,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4、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5、此外,《若干意见》第11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  

1、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分别受理,依法审查,并将审查告知申诉人。  

2、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材料应迅速审查,认为需要复查的,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复查。对批准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拟订复查计划,确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以及复查的方法、步骤、措施和完成的时间等。  

3、复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包括①申诉的主要问题和主要事实;②查证的情况和;③复查处理的意见。结案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的案件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批准。结案处理,必须履行法律手续。法院原判决、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诉,并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应制作改判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要时经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规定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7条
[2]《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11条

五、审判委员会可以审判的案件范围

审判制度就是法院制度,包括法院的设置、法官、审判组织和活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的;

2、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此外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处理。

六、"哪些情形的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理?"

【问题解析】
有以下情形的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判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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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七、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刑事再审需要的条件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律师提示以上是“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是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情况特殊,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将为您分析问题,并匹配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申请支付令的是哪些条件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相关补充2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是哪些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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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八、"再审案件是否可以收取判定费?"

要对申请作出决定可否判定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建议你能够联系我面谈。

九、刑事申诉、抗诉和再审的区别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必须重审,必须开庭审理。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直接驳回申诉,不再重新审理;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可能会直接驳回申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再审后,原判决将被撤销,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提起申诉后,人民法院须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法定条件的,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再审;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径直驳回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当事人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申请的机关一般是做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过法庭审判,认定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存在错误的,此时就应当做出维持原判决的决定,当事人仍旧不服的,可以直接申请再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十、刑事案件公检法机关撤案的合法性

合法有效这个属于内部分工

十一、"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规定"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由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和要什么程序  

1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十二、刑事审判的再审条件

再审是指做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再审决定或者再审指令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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