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违法强拆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违法强拆能申请国家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二条
二、国家规定拆迁如何补偿法
【问题解析】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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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三、无拆迁许可证可强制征收房屋?
法律咨询解答
没有拆迁许可证,强制征收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赔偿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强制征收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或物品给付义务的;对人在其不履行义务时,采取强制措施,从而达到义务履行状态的活动。采用的强制措施包括执行罚和直接强制中强制划拨、强制扣缴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四、使用行政强制法征地拆迁能否解决强制拆迁的问题
1、拆迁不适用行政强制法,拆迁不属于行政强制。
2、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五、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违法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相关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拖欠征地补偿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被强分的征地补偿款,而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是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的赔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违法后怎么赔偿《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违法原告房屋,人民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4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七、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八、企业厂房被违法强拆,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征地时企业厂房被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事实上,目前为止各地的拆迁工作都是由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安排的,对于违法强拆的这种情况,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要怎么处理,对于强拆案件要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在强拆过程中造成有人受伤,情节严重的话,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2]《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3]《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九、无征地审批手续;无拆迁许可证;无强制拆迁裁决就强制拆迁是否合法?
决裂法,能够维权。
十、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申请拆迁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以下是使用权房产的特性希望对你有帮助1.土地使用年限与产权房相同2.产权单位不能随意收回房产3.拆迁时变成产权房后,房主可获相应补偿款很多人对使用权的含义了解甚少,购房时大都选择产权房,主要是觉得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终归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实,而产权房则完全属于自己,并可以代代相传。实际上,产权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并非永久产权。一般住宅国家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都不能超过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使用权房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应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使用权房房主的亲属,与其居住满2年以上者,可办理继承手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种权能,最重要的是收益权和处置权。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既能通过出租享有收益权,也享有有限度的处置权,可以“处分”房屋的上市转让或亲属继承等。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强拆国家赔偿怎么申请非法强制拆迁国家赔偿申请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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