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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赔偿

来源:法否网 2025-06-26 11:06:01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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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赔偿
新生儿死亡赔偿

一、新生儿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

新生儿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相关法律法规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二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五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五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五十条

二、"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的赔偿标准"

1. 医疗费赔偿金额 =已发生医疗费用 (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时间 ×收入标准 (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时间 ×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 陪护费赔偿金额 =陪护天数 ×陪护人数 ×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 =伤残等级 ×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 ×赔偿期限6.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 =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 丧葬费赔偿金额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8.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被抚养人的人数 ×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抚养年限9. 交通费赔偿金额 =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 住宿费赔偿金额 =住宿天数 ×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 =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 ×年限 (死亡最长不超过 6年 , 残疾最长不超 过 3年 )以上就是新生儿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方面的

三、"新生儿死亡,医院是否应该赔付赔偿金?"

新生儿死亡,医院有责任的,应该赔付赔偿金。新生儿死亡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按照成人的标准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二十九条

四、婴儿猝死,医院承认失误,赔偿方案未知,应如何处理

您好,《》第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

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小孩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各省死亡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小孩死亡赔偿建议查查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死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交通事故的处理上,要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肇事车辆一般都已购买了交强险,如果你和对方私了或是和解,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认可赔偿责任。这类案件我们都是通过诉讼把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由来判决确认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的赔付责任,所以与对方最好不要协商解决此事。

六、新生儿因医疗意外丧命赔偿金的常见问题

应当进行尸检,确定丧命原由。如果院方存在犯错或者重大过失,您能够申请进行医疗意外判定,判定确定要求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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