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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特征如何确定故意杀杀犯罪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9-16 04:03:44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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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特征如何确定故意杀杀犯罪的
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特征如何确定故意杀杀犯罪的

一、故意杀人构成犯罪的要怎样判处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四、故意杀人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1999.

10.27法[

1999]217号)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死亡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医生、婴J[、幼儿的父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成。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而犯本罪的,按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也应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杀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第十七条

五、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法院如何判刑?

法律限定,未成年人犯罪,通常专指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1、已到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伤害使人丧命、蹂躏、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是犯罪,需要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除此之外,不承受其他犯罪做法的刑事职责 。

2、已到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做法承受刑事职责。因此,只要未成年人已年满14岁的,有意杀人,犯有意杀人罪,需要承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法律的限定,不到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受刑事处罚。故不到14岁的未成年人有意杀人的,不受刑事处罚,不坐牢,但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受害者亲属能够委托律师要求未年人的看护人,如爸妈等,承受相应的民事赔偿职责。未成年人有意杀人的坐牢量刑刑法限定,有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有意犯有意杀人罪的,原则上是需要按照上述限定坐牢量刑的,但因未成年人身份较为特殊,刑法又限定了已到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限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有意杀人罪作为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严格来说,不顾什么年纪的人犯有意杀人罪,都应该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只是未成年人身份较为特殊,在有意杀人罪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能使用死刑罢了。万一未成年人真的涉嫌有意杀人罪的,不顾是受害者亲属,还是未成年人的爸妈,都建议及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置,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六、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你说的可能是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这都是很严重的犯罪,法律规定它当然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再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出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被告人就负有防止这种危害发生的特定义务,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仅不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反而一声不吭甚至一走了之,从而导致了被害人因贻误抢救时间而死亡。

七、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 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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