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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止审理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15:59:05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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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止审理依据
法律中止审理依据

一、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及常见情况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那么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中止审理?

二、重审是否需要再次质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审是需要再次质证的。对于当事人来说,证据应当比以前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否则不予再审。原告提出证据时,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质证,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在法院主持下,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存在和大小进行说明和质疑的活动或过程当事人和第三人提供的证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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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合法性与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条件如下

1、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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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四、再审是什么?法律依据有哪些?

再审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按普通流程审理。有疑问能够联系

五、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看楼主也不是一般咨询者,建议仔细阅读行政诉讼法先。参考文献北京杨文战律师

六、"律师,您好!报纸记载案件侦破过程是否能作为法庭证据?"

重婚罪的证据能够从以下多少个方面搜罗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住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妇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两方同事、街坊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可来电询问,说明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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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中止审理依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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