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也已经构成犯罪?中国的法律有着强势进行社会控制的一面,但在涉及婚姻家庭的领域,法律却总是很容易向男性本位的让路,不管是买卖妇女,还是家庭暴力。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规定得比较轻,幅度较大,这主要是考虑到“收买人收买妇女、儿童多是居家过日子,主观恶性不深,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那么,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是什么?请看下文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属于犯罪吗
一、属于犯罪。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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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3]《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是否属于犯罪。
属于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没有强迫、虐待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并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按照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
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
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我国甚至世界上其他国家,人民对人贩子都是零容忍的,人贩卖将会受到严格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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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五、收买后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出卖的定罪时间限制。
您好,这个不是考虑这个时间的问题,而是考虑其收买时的主观方面,如果收买来的目的是用来出卖,那么立刻出卖和过一段时间出卖都不影响。
六、被拐卖的儿童或妇女是否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首先你要分清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区别在哪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出卖目的,所以你举的例子就是拐卖儿童罪,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拐卖儿童的。一般典型的拐卖儿童犯罪中,即遂标准是行为人控制了被害人,完成了拐骗,绑架,收买这个行为就即遂了,不要求一定要卖得出去。旦法测盒爻谷诧贪超楷所以你说的那个例子,只要他买回来这个儿童,控制了这个儿童了,就成立拐卖儿童罪了。与此相比较的是一开始没有出卖目的,收养之后才产生收养目的的,这时候要卖出去了才算即遂。
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属于犯罪吗?
属于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没有强迫、虐待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并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按照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者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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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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