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车祸赔偿标准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五、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六、"城市和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差异调查最新法律赔偿金额标准"
您好2010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就首次确立了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但是在新法尚未实施阶段,仍适用旧法即《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即同命不同价的赔偿原则,区分城市和农村户口。如有其它问题,请直接来电咨询宫浩律师
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
2001年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一是抢救治疗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u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赔偿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之处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死亡赔偿金”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按照20年人均收入计算,但六十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是什么?
您好,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您解答
九、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和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方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94.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40.8万人。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十、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调整,则应按新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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