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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

来源:法否网 2025-02-08 20:33:23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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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
除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

一、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1.没有设定权。

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4.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5.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6.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7.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
[2]《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3]《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4]《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
[5]《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6]《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7]《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8]《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
[9]《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3.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4.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5.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6.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2]《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3]《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4]《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
[5]《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
[6]《行政处罚法》 第十四条
[7]《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8]《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9]《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10]《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

三、"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规定"

1.行政处罚设定权
国务院可以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部委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人大可以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政府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

2.行政许可设定权
国务院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所有法定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国务院部委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许可地方人大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资格、资质、企业、组织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以外的行政许可。
地方政府可以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一年后失效或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禁止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1、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的行政处罚有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或者惩罚性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五、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指哪些?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关于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的回答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六、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项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该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上述规定不包括规范性文件,故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只是行政机关对行业本系统本机关的行政行为加以规范的内部文件,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的,不具有社会性普遍约束力。上面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吗问题的回答。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3]《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4]《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八、地方性法规除行政处罚外的设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和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具体规定。

1、国务院部、委员会、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或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国务院规定限额内的罚款。

2、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规定,和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省级大会常会规定限额范围内的罚款。

九、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需要注意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省市一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拘留的处罚,该市政府的做法完全是违法的。另外,地方性法规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在专项法律规定的范围、幅度内进行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不是谁都可以执行的,而且必须是要有相关部门要有权力才可以,而且不同的违法行为就会有不同的处罚,对于行政处罚我国也是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可以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明确的落实,也可以使做出违法的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十、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设定主体

在行政法体现中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主体原则上应该是一致,以行政的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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