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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险多少岁能买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08:41:35 1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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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险多少岁能买
工伤意外险多少岁能买

一、工伤意外险的投保年龄范围。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

二、工伤意外险的投保条件

1、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三、年龄限制在多少岁,工伤保险可以购买?

1、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  

2、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3、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保险,更主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伤残和死亡过程都能进行保障。工伤保险不仅对被保险人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生活待遇等有包装,同时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实行免费,还提供护理费用、转业培训等保障。  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的缴费义务人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三类  
一是各类企业。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二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指雇用学徒或帮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此类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已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除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工伤保险。以上就是关于多少岁可以买工伤保险问题的回答。

四、工伤保险年龄限制吗?

1、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工伤保险只能是合法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的。年纪是18周岁到退休年纪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才能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五、"工伤保险意外险的购买指南"

1.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选择工伤意外险。如果对工伤意外险有什么疑惑,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2.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页购买工伤意外险,选择这种方式需要看清保险条款和免责范围,还需要看清工伤意外险对职业的限制。

3.消费者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销售热线购买工伤意外险,这种方式较为方便,但需要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一定的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

六、工伤意外险18岁以下人是否有资格购买?

工作法律时间要求是16岁以上。只要年满16岁参加工作并且单位有交纳医保(含工伤保险)的话,工作中受伤能够申请工伤。------------------如果是商业意外险通常是无时间限制的,买对应的那个阶段性保险即可。但是要看工作性质可否在保险爱人外的工种(主要指危险工种不能受保)

七、16周岁的人能否购买工伤保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通过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照顾、生活保障和经济赔偿,减轻工伤职工所受经济上的损害,并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以,已经满16周岁的市民,就可以向用工单位申请购买工伤保险。  一、申请工伤保险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二、工伤责任范围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三、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

1]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八、工伤意外险购买年龄从18岁到75岁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九、工人买到意外伤害险,何时能再买新乡村医疗合作保险?

特种职业意外伤害保险 本人看了你情况,你的陈述,建议如果有疑问请与我联系,这样方便具体详细解答问题。

十、五十岁女性是否可以购买工伤保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如果在员工受伤时,员工未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员工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如果员工是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受伤,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但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标准来定。  

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行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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