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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

来源:法否网 2025-08-26 17:47:16 1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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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
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

一、如何为非婚生子女申请随母落户?

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需要孩子的母亲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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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

1、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三、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

1、我国《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是,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2、目前,具体解决的方法各地方是各有不同的,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做一份包括非婚生子女的身份以及孩子由谁抚养、落户何处的声明书公证。

3、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4、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5、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四、"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母亲拒绝出生证明会影响落户吗?"

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1]《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三条
[1]《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五、"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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