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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未成年人开发生交通事故借车内人当场死亡车主

来源:法否网 2025-02-08 19:11:01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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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未成年人开发生交通事故借车内人当场死亡车主
借车给未成年人开发生交通事故借车内人当场死亡车主

一、借车给未成年人开,发生交通事故,借车人当场死亡,借车辆主是否有责?

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会扯上一大摊子事。甚至还有的人说,借车给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让很多车主觉得冤枉,车不是我开的事故不是我造成的,凭什么要我赔啊?无需赔偿的情况如下
一、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车主无过错呢?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借车人肇事后逃逸后, 车主无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你好,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定会吊销驾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朋友借车出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车主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四、"肇事司机驾车撞死39岁女尸,死者为13岁小孩和70多岁老人"

你好,首先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能够向法院诉讼肇事人及保险公司。  诉讼的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买下好商业险,只要提诉讼讼并经法院裁判,拿到赔偿金是无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受了。  

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法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量。

五、"监护人责任未成年人乘坐私家车发生车祸死亡时的应对"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损害后果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从侵权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且该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来分析。结合本案,受害人马某虽有大人带领乘车,但同乘车的监护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预见到司机会在车辆行进过程中突然变线并遇到颠簸,致产生强大的离心力而将马某摔出车门外,因此监护人没有过错。而且,最后造成受害人致残的原因是司机在有人叫停车后不停车,从而将小孩碾伤。可见,发生的损害后果与监护人是否尽监护责任无任何因果关系。因此,最后终审改判,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未成年人遇到侵害时,监护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以监护人的失责行为对未成年人所受伤害的后果是否存在有因果关系为前提之一,监护人不要自己主动去承担根本不应承担的责任。

六、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车内是否有人承担责任?

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单位主管人员;(二)死亡六人以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对于构成犯罪的、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机动车辆所有人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第九条 各省,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酒后、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

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犯罪的。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本地实际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五)严重超载驾驶的,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只要没指使肇事逃逸者逃逸就不会有事、自治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单位主管人员、第一百三十五条,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有关规定,并报最高人民备案,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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