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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流程仲裁委员会主任能申请清算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07 17:41:31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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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流程仲裁委员会主任能申请清算吗,
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流程仲裁委员会主任能申请清算吗,

一、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流程

欠债不还,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上约定仲裁,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了。《仲裁法》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以上是对公司清算,经济补偿如何计算,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吗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4条
[2]《仲裁法》 第5条

二、管辖争议是否可申请仲裁?如何申请仲裁呢?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申请仲裁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三、"仲裁委裁决后申请执行后怎么办?"

仲裁决定作出后,要按照仲裁书的要求执行,若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此事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按照政策决定执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具备法律效力。

四、"仲裁申请期限限制有时效限制吗?"

没有过劳动仲裁时效。从你离职起的一年内有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就是申请仲裁有没有时效的回答?

五、公司清算阶段可以申请仲裁吗?

公司在清算阶段,如果符合仲裁条件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六、仲裁委员会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

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委员会有什么流程”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当事人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立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五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1、 仲裁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仲裁协议;

5、其他证据材料。本会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则通知申请人预交仲裁费,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应通知申请人不予立案,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选择仲裁员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由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选择仲裁员应把握三条原则

1、选择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2、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出仲裁员。当事人未在仲裁规定的有效期内选定仲裁员,仲裁机构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三、仲裁开庭前的准备(一)研究把握仲裁和相应通知书。(二)提出异议。依据仲裁法和仲裁的规定,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对仲裁协议效力或者对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案件书面审理的,应当在规定的答辩期间提出。(三)提交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讲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四)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四、开庭和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申请书、答辩状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一)仲裁庭进行事实调查;(二)双方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这就是什么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解答,谢谢

七、德州市土地仲裁委员会如何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手续:rn(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限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rn(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rn(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薪水单(条)、社会保险交费证明等手续及复印件;rn(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手续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寓居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八、申请仲裁并申请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仲裁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异同  仲裁时效的性质虽与诉讼时效存在一致性,但由于在具体法律规定上略有不同,二者在适用上存在差异。  相同处  

1、都是指权利不行使并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法律保护的制度。  

2、都是指丧失胜诉权而未丧失诉权。mp;mp;mp;

3、除斥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消灭(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虽仍可向人民提出诉讼,但其于仲裁部门的实体权利消灭)。  不同处  

1、仲裁时效固定为60日;诉讼时效则包含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不同的时效期间各不相同。  

2、仲裁时效中未规定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诉讼时效明确规定了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  

3、仲裁委员会可依据审查主动适用时效规定,人民则非依义务人主张,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4、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受理,即仲裁时效为可变期间。而诉讼的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九、员工仲裁委员会申请公司应对流程

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公司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职专职或者兼职仲裁人;(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议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九条

十、公司法人自行遣散需申请清算吗?

民事诉讼法限定,公司法人破产偿还案件,由该公司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法人住所地是指,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例如,厂子的厂部,董事会所在地等。通常来说,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是和其他组织在同一地点的。如果主要办事组织和其他部门不在一起或者相距甚远,那么,该公司破产偿还案件,应当由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不能由其他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范围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盛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一般是当事人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委员会的成立主要是为了增加会员间的凝聚力,防止其他部门运转机制的瘫痪。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协调空间给那些有矛盾的会员或部门,从而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梦想之家。不定期的巡查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工作不到位的部门给于相应程度的处罚上报会长。对于部门分配的工作没能很好完成的部门成员或未能很好行使其权力的部长,仲裁委员会保留向会长提出撤换的权力。对会长管理层及各部长有意见的会员可通过仲裁委员会向会长反映,不得在任何场合公开漫骂,贬低会长管理层及各部长。如有发现,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与降为待观察会员或逐出公会等处罚上报会长。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有任何矛盾可通过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不得私下用偏激的言语攻击对方扩大其影响。仲裁委员会如发现有违反者,会员降为待考察会员,部门成员降为普通会员上报会长。会员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矛盾也可通过部长协商解决。

十二、"法院是否有权调查取证仲裁申请?"

会审核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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