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标准"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三、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于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或视野≤
8%(或半径≤
5°)。
四、眼部工伤伤残鉴定如何鉴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上诉就是山东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6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六、工伤鉴定标准工伤认定与鉴定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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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七、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右眼贯通伤,复明几率几乎为零,有一定的萎缩,评级在几级?
您好,要先做伤残鉴定,鉴定判断伤情等级。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八、工伤10级鉴定标准小学老师工作时间长导致自己眼睛上出问题是否能够鉴定为工伤?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首先是日常生活中活动的能力,部分受限。如果部分受限,比如,脊椎骨节性发炎疼痛、手指一根或者两根有问题不能正常屈伸的、一些不关键性的韧带损伤没有恢复的等等。这些小毛病会导致你的日常生活能力受限。然后是工作与学习能力有所下降。比如,眼睛上出现了问题导致学习不能够看清黑板、耳鸣导致上课不能听清老师的讲话、头痛导致无法安心学习等,都可以算作是对工作与学习能力的影响。最后是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比如,语言能力障碍、耳朵听闻能力障碍、言语表达能力障碍等,仅仅是障碍并不是指完全不能说不能听,这些可以算作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九、公司是否合理鉴定员工的工伤?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不申请,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十、"工伤鉴定标准工伤认定的标准与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标准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三、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
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
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
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
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
1/
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
十一、眼睛伤口鉴定标准的概述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轻伤一级)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轻伤二级)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十二、"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如何进行验伤和鉴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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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受理多久会出来,工伤鉴定多久可以查出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当员工在工作时间或是因为工作而受伤的,一般都属于工伤。发生工伤时,要先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伤鉴定多久可以出来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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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如何提出,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流程为员工受伤,送往医疗合作医院治疗获取病例,由单位收集资料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下达工伤认定书。二、个人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
一、在工地上班摔伤,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里 是到当地社保局申请1.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2.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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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舅舅去做工伤鉴定,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106条二
一、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但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下面带大家看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工作时,右手中指肌腱损伤,血管和神经断裂。工伤鉴定能有级吗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
一、试用期内出现工伤怎么赔偿,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出生工伤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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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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