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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伤局能确定工伤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10 20:39:24 2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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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伤局能确定工伤吗
县级工伤局能确定工伤吗

一、县级工伤局能否确定工伤?

工伤认定是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不是向上级部门核实。核实是在进行调差时由县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核实的。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对认定不服是可以向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重新认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如何认定农民工在60岁的工作中受伤为工伤"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上班时被同事打伤,能否作为工伤认定标准?"

劳动者在上班时因工作原因被同事打伤的,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班的时候,被同事打伤的,单位需要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关于职工下班外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的疑问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下班外出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发生纠纷或处理事故时,一切应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按公司的不予认定来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下班后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外出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单位职工下班外出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下班外出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六、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七、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回家,人社局工伤科不予认定为工伤,这能算工伤吗?

打114问人社局的电话就能够 希望我回答的这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能够继续询问我,也能够电话联系我。

八、"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

1、如果在工作经过中遇到意外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就医,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组织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工人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能够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判定书之后,就能够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组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无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准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九、公司组织旅游外受伤,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告社保局撤销工伤认定

需要提交。

十、在工厂非法用工受伤,劳动局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非法用工五级伤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用工单位支付。五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年支付。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十一、单位工人发生工伤后,雇主需要向劳动部门报案,以确认其是否构成工伤。

隶属工伤,建议先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本领判定,赔偿判定计量

十二、无工伤认定能否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据此,建议你务必在受伤之后一年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极有可能过期作废。你说述的鉴定,不是法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而是属于司法鉴定,该司法鉴定只有在协商赔偿时才发挥作用,劳动仲裁断案或断案,均是依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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