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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侵占共同财产构成侵占罪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08 02:52:06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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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侵占共同财产构成侵占罪吗
夫妻侵占共同财产构成侵占罪吗

一、侵占共同财产是否构成侵占罪?

【问题解析】
侵占共同财产是否是侵占罪,需要视情况而定。

1、共同财产,即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中,如果某一共有人将共有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侵犯了其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侵占罪。

2、共同共有中,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引起的纠纷,只能通过民事程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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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二、夫妻侵占共同财产是否构成侵占罪?-

夫妻侵占共同财产,不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三、夫妻侵占共同财产是否构成侵占罪?

  夫妻侵占共同财产,不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称之为共同财产,谁怎么使用都不存在谁侵占谁的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四、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是否构成侵占罪

非法占有财物是可以构成侵占罪的。一、侵占罪量刑标准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二、侵占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五、什么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起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侵占罪的最低数额标准是什么?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六、侵占公务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从1996年开始,在被告人时任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某的操控下,被告人温州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为城开公司与另两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黄某配合余某,通过虚构公司股东、虚假转让公司股权置换股东的方法,将诚达公司变成了余某等人控制的公司。

2000年,余某、黄某套用诚开公司1800万元,并以他人名义各自增资扩股900万元。2001年,经多次谈判,黄某将持有的诚开公司股份退出,换来的是价值4000多万元的多处房产及股份预付收益。200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一审以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死缓。后经浙江省高级人民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2008年3月,检察院以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职务侵占罪应如何构成温州中院审理认为,黄某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参与诚达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具备犯罪的主体要件,但其身为公司、企业负责人,利用担任诚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于2000年间与余某合谋,采取虚假出资、虚增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非法占有诚达公司股份,并2001年间非法侵吞了诚达公司约40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2008年4月30日,温州中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亦予以没收。

七、侵占集体财产是否构成侵权罪?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二、法律规定侵占集体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

202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八、侵占公司财产罪和侵占财产罪的区别

具体看你的情节,建议找律师详细询问。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限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能够下列分别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停业本贴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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