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

来源:法否网 2025-10-18 22:45:54 1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

一、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1、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

2、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二、房屋征收下达征收决定书前需要做什么工作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二条

三、"房屋征收决定必备条件"

房屋征收决定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的需要;

2.城乡规划的需要;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4.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5.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四、没有征收公告可以征收土地吗?

【问题解析】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
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五、"房屋征收决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问题解析】
房屋征收决定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的需要;

2.城乡规划的需要;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4.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5.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来听律网网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帮你制定一份强有力的法律策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六、没有征收公告可以征收土地吗

【问题解析】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
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七、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应该具备下列材料  

1、国条、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  

2、委托征收实施单位协议(需要的话);  

3、房屋调查登记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登记;  

4、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的材料;  

5、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并公众意见修改的材料;  

6、项目补偿资金预算书;

八、征收自留底需要哪些级别下发的文件和行政组织?

对于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才能够报销的问题,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钟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九、"房屋和土地征收安置中的征收主体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VIEWLIST}国家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等。而且征收土地之后要给农民给与一定补偿。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你们当地政府未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他们征用或者占用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行政复议,或者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VIEWLIST}你好,土地征收只有国家才可以。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因此,大队没有权力提留土地补偿费。

十、房屋征收决定书的写作指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据此,被征收人主要是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来获悉房征收决定的。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多种途径,前些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张贴于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近年,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介的兴起,加之很多人外出务工不在本地,很多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不仅仅要张贴于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还会通过互联网、电视、电台、报纸本途径广而告之。比如,某市人民政府因旧城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除了在征收地现场张贴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之外,还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介公布了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13条

十一、组集体土地征收费分配方法

你题的问题太笼统,不能具体回答你。是仅仅征收土地,还是征收土地同时征收了房屋?如果只是征收土地,土地赔偿款是支付给集体,不会直接支付个村民个人,再由村民集体开会讨论土地赔偿款分配方案。

十二、"安置房征收能否被征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耕地被征用做成旅游景点农田赔多少钱一亩国家有标准吗
广东开荒地与林地纠纷请律师一般费用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基本农田能否被征收
征地项目的步骤和原则征土地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注意事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征地项目的步骤和原则征土地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注意事

    2025-11-015 人看过

    一、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如下1、征地的批准程序,逐级上报批准。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2025-10-3122 人看过

    一、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有土地补偿、安家补助以及装修赔偿等费用,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还需要对房屋的地段以及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虑,以制订出符合芜湖市当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二、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

  • 耕地被征用做成旅游景点农田赔多少钱一亩国家有标准吗

    2025-10-3152 人看过

    一、征地搞旅游,农田赔多少钱一亩国家有标准吗 1、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 广东开荒地与林地纠纷请律师一般费用

    2025-10-3118 人看过

    一、广东开荒地与林地纠纷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找律师一般是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

  • 基本农田能否被征收

    2025-10-3018 人看过

    一、基本农田是否能被征收 1、基本农田能被征收,征收时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

  • 一、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多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

  •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

  •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

  •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会判得重吗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 一、佛山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四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五类区片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二、佛山市征地补偿

  •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什么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

  • 一、你好关于怎样征收土地闲置费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

  • 一、征地签完字多久能拿到钱 对于补偿款多久给钱,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里面的约定,协议的约定时间内支付补偿费用。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一般来说是应该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如果房屋拆之前没有支付到位,最多在拆之后三个月内要支付到位,如果拆完三个月,补偿款还没有到位,则要警惕是不是遇到

  • 一、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尹庄村、西车村、辛庄村、新村、涧口村、张湾村、思平村、东车村、浊峪村、果树试验场、农科所、原种场征地补偿安置费65000元/亩97.5万元/公顷。二、河南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

  •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和去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相比是否有变化呢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

  •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 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的解答如下您问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见下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

  • 一、你好,问一下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是什么,农村征地拆迁补偿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具体如上。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5、地上(下)附着物补

  •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怎样计算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

  • 一、河南省河南市土地征收补偿青苗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国务院修改征地补偿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 一、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