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06:47:28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一、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关于“刑事案件可以异地办理吗?”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你好,你要咨询的刑事案件可以异地传唤吗,关键问题是,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传唤的讯问地点作了明确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侦办中,许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籍,办案人员在需要传唤时,往往是通过邮局将《传唤通知书》邮寄过去,有的干脆打电话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单位接受讯问。由于缺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传唤不到案的问题比较突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否则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拘留不属于犯罪,所以,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不构成犯罪的实施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处罚种类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四、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可以异地办理。

1、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2、开具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五、异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需要异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1、可以叫需要开具证明的单位发函到你的户籍地派出所,记得叫单位盖章,信封里放好回寄的信封和邮票,单位发函后打个电话给你的户籍地派出所,和民警交待一下就可以了。  

2、对于异地是否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各地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在广东省,《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  

3、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4、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试行)》 第八条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当地公安局查询,外地和当地无犯罪纪录可证明。

——建议至当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材料,然后至派出所盖章等。据你所述,即使在外地有犯罪记录,外地的公安机关会通知你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如你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没有犯罪记录,就说明你无论在当地和外地都没有犯罪记录。派出所不给你开完全是托词之言,你可以向他们的上级机关反映。

七、表弟和老婆要开无犯罪证明,去哪个地方办理?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到公证处免费领取一张表格。

4A纸上半联由个人填写上某某派出所,请为某某人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有公证处公章是留给派出所的存根。下半联不要填写,留给派出所填写、盖章,即为申请人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只能到自己户口本管辖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需要在电脑里查申请人的资料案底。  

2、除了公证处表格外,还需要准备户口本(户主和本人)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无需任何费用。无论是公证处表格还是派出所盖章,都不收费。  

4、公证处表格很容易得到,不用排队,不要任何手续,只说要个表格办无犯罪证明人家即可,上半联派出所名称和申请人的名字需要写上,下半联别写留给派出所写。

八、能否在上海办理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书?

1、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可在异地办理,不过应当向公证处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资料。

2、一般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都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才有效,所以应当该派出所盖章。

3、申办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流程,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3、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公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公安如何确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立案标准?
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犯罪含义
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成立暴力取证罪吗?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司法解释的适用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公安如何确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立案标准?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有关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公安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犯罪含义

    2025-09-074 人看过

    一、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含义是怎样的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应该怎样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 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成立暴力取证罪吗?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成立暴力取证罪吗 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成立暴力取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且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

  •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司法解释的适用

    2025-09-078 人看过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司法解释要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 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5-09-0715 人看过

    一、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

  •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

  •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要求(一)主体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观要求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三)客体要求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

  • 一、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么 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刑罚会加重。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 一、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

  • 一、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动植物检疫失职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人员是负责检疫动植物的,他人一旦不负责任或是不对动植物进行检疫,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也构成犯罪。渎职罪的包括哪些?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 一、赌博罪有哪些构成特点,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定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一、有谅解书能减轻处罚吗,有何规定 有刑事谅解书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

  • 一、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非法采矿罪的特点是什么 对于个人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 一、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要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

  • 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客体要件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

  • 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法院如何判,有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6个月不等的拘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件中中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比如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100万元,法院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5~10年不等有期徒刑。二、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

  •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相关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