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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的定性与刑法的适用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04:10:18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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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的定性与刑法的适用
保险诈骗罪的定性与刑法的适用

一、保险诈骗罪的认定和构成要件

保险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二)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以上就是对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98条

二、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规定和认定标准

保险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诈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才构成保险诈骗罪。由此可见,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对于骗取数额较小的保险金,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用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处理。保险诈骗与一般诈骗有着共同点在客观方面,两者的犯罪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主观方面,都有诈骗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则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除此之外,两者在犯罪客体方面亦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秩序;后者侵犯的是简单客体,仅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三、保险诈骗罪的认定与法律探讨

与牵连有关的保险诈骗罪的认定是这样的在保险诈骗活动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发生时,常常又触犯其他罪名。如行为人以放火或者爆炸等方法毁坏保险财产时可能触犯放火罪或者爆炸罪等犯罪;行为人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行为可能触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形下手段行为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因而属于牵连犯。按理论上的通行观点应以一重罪处罚。但是本条第2款对此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依照本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而不能再象处理一般牵连犯那样从一重罪处罚。

四、"如何制定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1998.

11.

27〔

1998〕高检研发第 20号)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98条

六、保险诈骗罪的四种行为保险诈骗,保险诈骗的定义。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

1.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2.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98条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七、诈骗罪定罪标准、骗取保险、保险诈骗罪的认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

1.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2.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98条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八、保险诈骗罪量刑标准和定罪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律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 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数额巨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保险金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2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诈骗手段非常恶劣或残忍的;进行保险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诈骗造成保险人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手段触犯他罪条文尚未构成他罪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保险金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如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如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主要是指以保险诈骗为常业的;属于保险诈骗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保险诈骗造成他人如保险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具有多个严重的情节的;等等。

九、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刑法有哪些规定?如何确定保险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种诈骗行为,本条规定了五种法定的行为方式,前三种为故意编造事故(或事实),后两种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包括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第4项规定)和故意造成人身保险事故(第5项规定)。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保险事故或故意造成人身保险事故的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如放火罪、爆炸罪、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本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与保险诈骗罪进行数罪并罚,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虽然从理论上看,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与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一种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但这里不适用牵连犯的一般处断原则。当然,数罪并罚的前提,一定要看该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方法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方法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则不存并罚的前提。如某甲将自己的一栋楼房投保之后,某天深夜故意纵火烧毁,而该房子是独门独院,与其他的建筑相隔较远。然后他到保险公司要求承保,骗取巨额保险金。对某甲的行为要数罪并罚吗不能,因为其骗取保险金的方法虽然是人为地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但该方法行为并不构成放火罪,因为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也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因为自己有所有权,只能以保险诈骗罪论处。另外,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不构成本罪,而应依照《刑法》第183条的规定,区别该工作人员是否为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分别定职务侵占罪或者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依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而不定第229条的“中价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如果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提供的证明文件重大失实,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了便利的,应当依照第229条第3款的规定,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论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83条
[2]《刑法》 第198条
[3]《刑法》 第229条
[4]《刑法》 第229条

十、保险诈骗罪构成要点与定义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构成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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