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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需要的资料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09:40:47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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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需要的资料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需要的资料

一、医疗过错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委托方出具的综合材料,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案情、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的情况说明等;

2、医疗档案资料,包括门诊病历、病历、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及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及原片(X片、CT片、MRI片等)、特殊检查同意书、及记录、麻醉同意书及记录、病理报告(必要时提供大体标本、组织蜡块、切片)、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6h)补记的病历;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血液、药物以及取出的植入物、异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及其它有关材料。

二、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鉴定委托有哪些?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司法鉴定委托需要哪些材料?


1、首先,第一个就是在司法鉴定中用作鉴定的委托书。

2、第二个就是相关的案情文件。

3、第三个就是司法鉴定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第四个就是相关的病历,还有辅助检查的材料。

四、"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提供哪些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我国是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的鉴定申请,而鉴定机构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鉴定结论。

五、修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流程

医疗过错鉴定由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20条

六、"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3.需要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十四条

七、"医方有权再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吗?"

建议申请医学会鉴定,确认是否医疗事故才能索赔,如果有证据证明医方有过错,可直接以医疗过错赔偿起诉医院。本人办理医疗事故案较多,有丰富经验,

八、"医疗机构违规操作致损害的家属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不一定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操作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但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具体的案由还需要具体的案件情况才能确定。

九、"办理司法鉴定委托所需材料包括证件、证明文件、委托书、委托人信息等"

法律分析

1、首先,第一个就是在司法鉴定中用作鉴定的委托书。

2、第二个就是相关的案情文件。

3、第三个就是司法鉴定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第四个就是相关的病历,还有辅助检查的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办理司法鉴定委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相关。如果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输入遇到的法律问题,以获得律师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十、"如何选择医疗机构进行鉴定?法院能否接受委托?鉴定费用不同,如何确定?"

1、委托途径不同医疗事故可以在非诉途径中由当地卫生局委托,也可以由医调委委托,还可以在诉讼中法院委托;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是在起诉后由法院委托。

2、病历采信程度不同前者不需要对病历进行质证,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必须对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进行质证,可以通过质证程序将虚假、有争议的病历排除;

3、鉴定机构和过程不同前者由当地医学会组织,一般是由当地医生、法医等进行鉴定;后者则是可以由各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

4、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范围要比医疗事故广,认定过错的要求没有医疗事故严格(即使鉴定为医疗事故也要分责任程度的,也有可能是轻微责任);

5、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较高,10000元左右,医疗事故鉴定3000元左右,但从本人代理的多件医疗纠纷来看,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结论对患方要有利一些。

十一、医疗事故鉴定作为证据,它是否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十二、"在医疗过错赔偿案件中,一般会按照医疗过错了参与度来判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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