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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是否终止监护关系终止

来源:法否网 2025-09-02 20:42:12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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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是否终止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是否终止监护关系终止

一、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是否终止?

监护关系终止。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关系依法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如果之后监护人恢复监护能力,则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应该同时终止。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是否终止?

【问题解析】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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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力,监护关系终止吗?

【问题解析】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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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吗?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五、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监护关系终结的利弊分析

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 、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

4 、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时,法律应允许其辞去监护,但这不适用与未成年人的父母。

5 、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是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各国在理论上对监护的界定不一致,同时,各国民法典中对监护的规定也不尽相同。通常认为,监护就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从其本质上讲就是对缺乏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请阅览。

六、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是否可以要求监护?

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没有监护能力,亦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直接指定具有承担社会救助和福利职能的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第一顺序监护人),如果其父母无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不具有担任监护人监护能力;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监护人)是法律规定的应当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也不具有担任监护人的能力;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监护人,应以自愿为前提。如果没有以上监护人,法律规定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七、监护状态和监护人终止的几种类型。

一、什么是监护的终止监护的终止,是指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二、监护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一)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

1、被监护人已经长大成年具有完全的;

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被监护人的父母的恢复;

5、因配偶担任监护人的,因离婚而终止。由上述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监护关系的终止的,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绝对终止。(二)监护人方面的原因1、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职务;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由于上述监护人方面的原因出现后,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相对终止,监护关系转移,将另设监护人,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九、监护人丧失监护权时的义务

此时依据我国民法及民通意见等规定该成年人的监护人次序依次为1。最后补充下,

2、没有上述4类人,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3,都是由前一次序的人行使。未成年人保护律师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次序的,或者是都不愿行使监护权利,或者是有其他情况无法确定监护人,原则上如果前后次序的监护人发生抢夺监护权的争议、其他近亲属。5成年人的监护人只可能发生在该成年人因疾病等情况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他的配偶,最常见的如精神病患者,需要谨慎考虑、父母或成年子女,且如果确定了监护人,如果是同一次序,则不允许私下进行变更、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监护人对该成年人承担的职责是很重大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否则新老监护人都要对该成年人的行为负责/,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则应该有有关单位加以指定,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应该向要求确认

十、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监护权和监护权不同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没有继承权  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旅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十一、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讼由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撤销其监护。二、怎么解除监护关系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销其监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销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上述就是对监护关系终止情形的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十二、监护关系终止的条件

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

1、被监护人已经长大成年具有完全的;

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被监护人的父母的恢复;

5、因配偶担任监护人的,因离婚而终止由上述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监护关系的终止的,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绝对终止(二)监护人方面的原因1、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被法院撤销监护职务;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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