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诈骗行为的构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何识别诈骗行为、如何识别犯罪
关于“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如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与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
关于“骗子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的相关解答如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四、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超出了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自然这样的规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上位法的效力是要高于下位法的效力。虽然实践中也有出现单位进行诈骗的情况,但按照规定,我国就只规定了自然人构成诈骗罪。
五、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什么是诈骗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六、诈骗罪的认定和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二、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第266条
七、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五种情形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
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八、"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综述不同的定义和定义特征"
一、什么隶属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rn1、客体要件rn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rn2、客观方面rn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欺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rn3、主体要件rn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并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经过中,相互暗中勾结、共有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rn4、主观方面rn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有意构成、且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做法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虚构、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rn二、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rn认定票据诈骗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票据诈骗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认定其做法方式。具体来说,票据诈骗做法通常包括以下几种rn1、明知是虚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rn这种情形是指做法人以虚构、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欺骗他人财物的做法。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做法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虚构、变造的。如果做法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虚构、变造的,则不构成。rn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rn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做法。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法律和有关限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逾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国家有关限定予以作废的票据。要求做法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rn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种情形是指做法人私行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有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做法。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rn1做法人以违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获到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获到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rn2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越过代理权限的做法;rn3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欺骗财物的做法。rn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欺骗财物的。rn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出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能够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能够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rn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本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欺骗财物的。rn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本保证。这里的“资本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本领,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本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本领。九、诈骗罪构成要件诈骗犯罪的构成要项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十、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十一、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及如何定罪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构成合同诈骗罪有哪些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三是,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其行为具备以上特征,即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对利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列举了五项具体犯罪情形(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是指虚构合同主体,即采用根本不存在的单位或者未经他人允许或委托而采用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即虚构担保。在签订合同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合同担保,这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这里所说的“票据”主要指的是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权属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采用虚构的担保文件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而与其签订履行合同,是合同诈骗中一种常见的方式。(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合同的。这是通常讲的“放长线钓大鱼”。即行为人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的财物的情况。(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是指行为人一旦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给付的上述财产后,一逃了之的行为。“逃匿”是指行为人采取使对方当事人无法寻找到的任何逃跑、隐藏、躲避的方式。(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是指除了上述规定的四项情形之外的其他利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十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定义
1、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除了诈骗罪的一般认定标准外,认定诈骗罪的时候要注意某些法律拟制条款也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具体来说
1、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2、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诈骗财物的,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3、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2、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实践中,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所以被控诈骗罪并不是一件小事,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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