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执行股票的解决方法
你好想要知道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怎么办,应该了解以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其次,执行办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法院强制执行不给钱怎么办?
你好,你所问的如果强制执行后执行法院不给钱怎么办,其实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三、"法院不作为导致强制执行失败,如何重新获得执行权?"
1.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作为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在半年后提前上一级法院执行。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四、法院强制执行是什么?怎么办?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这就是我们对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14条
五、"法院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前夫违反法院判决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进行?
关于执行谁的问题,不知道你的判决书是怎么判的?是担保人和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如果是的话,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书,法院知道谁有财产都可以执行,但是在你清偿了债务后可以另案向贷款人起诉追偿应该由他承担的那部分债务。不会执行你父母的钱,一般只会执行属于你名下的财产。婚前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即使你结婚了也不会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只会用属于你那部分财产。但是一旦结婚就比较难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若侵害到你老婆的合法权益她可以向执行局提出异议的。法院执行会保留你必要的生活所需,如果真的没什么财产可以执行了,法院会先中止执行,待以后查到你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以上是对你提出的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你
七、公司被判强制执行后,如何解决没钱的问题?
民事赔偿中经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被判刑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八、法院强制执行股份,股东如何办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公司法针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时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及满足优先购买权期限即可股权转让中出让方交付股权的义务也是较难执行的一个问题,经常受制于公司不配合的消极行为,甚至还可能受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问题不解决,股权转让仍然会落空因此,应认定公司负有协助执行生效裁决的义务,并责成其协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对于怠于协助甚至于设置障碍的行为,可依妨害民事诉讼予以制裁,从而不必再对公司另行提讼五、股东死亡时其股东资格可否继承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作为私人财产,其价值可能相当可观,而且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取得股权有合理的预期,因此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则从章程的约定
九、法院强制执行股东股权的执行方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公司法针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时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及满足优先购买权期限即可股权转让中出让方交付股权的义务也是较难执行的一个问题,经常受制于公司不配合的消极行为,甚至还可能受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问题不解决,股权转让仍然会落空因此,应认定公司负有协助执行生效裁决的义务,并责成其协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对于怠于协助甚至于设置障碍的行为,可依妨害民事诉讼予以制裁,从而不必再对公司另行提讼五、股东死亡时其股东资格可否继承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作为私人财产,其价值可能相当可观,而且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取得股权有合理的预期,因此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则从章程的约定
十、"法院无法执行雇主的债务原因分析及对策"
1、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十一、法院强制执行股东股权,法院如何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公司法针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时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及满足优先购买权期限即可股权转让中出让方交付股权的义务也是较难执行的一个问题,经常受制于公司不配合的消极行为,甚至还可能受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问题不解决,股权转让仍然会落空因此,应认定公司负有协助执行生效裁决的义务,并责成其协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对于怠于协助甚至于设置障碍的行为,可依妨害民事诉讼予以制裁,从而不必再对公司另行提讼五、股东死亡时其股东资格可否继承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作为私人财产,其价值可能相当可观,而且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取得股权有合理的预期,因此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则从章程的约定
十二、法院不作为怎么办?
【法律意见】需要区分2种情况1、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且还可以视情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需要提示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实现的后果。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什么? 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这个时候法院会选择延长审理期限,等检察院补充侦查结束后,再次开庭审理。一般来说,在法院开庭之前就已经办好换押手续,将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院移送给法院。二、办理了取保候审,法院判决前会被收押吗 您好,关于办理了
一、没钱还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如果对方真的没有任何的私人财产,也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财产转移,那么在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
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取保候审,拘留多少天,取保候审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
一、团伙诈骗案件中主犯判3年从犯能判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从犯具体要判处多久,如果主犯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正常情况下对从犯的量刑肯定比主犯轻,有可能对从犯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也有可能单处罚金,量刑标准还是要从犯在诈骗案件中起到的具体作用确定。二
一、被逮捕是不是就是要判刑,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般而言检察院批捕,是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刑期长短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
一、没有抓到人会被检察院批捕吗 被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关在在犯罪嫌疑人犯罪地管辖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二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
一、行政拘留有追诉期限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拘留有追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一、监外执行的是什么? 一、申请监外执行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一、没有证据诈骗,拘留37天后会批捕吗 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一、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多久,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137810天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
一、刑事拘留10天,刑事拘留10天,刑事拘留多久才能判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拘留10天,刑事拘留10天,刑事拘留多久才能判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一、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特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
一、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属于玩忽职守罪吗 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因为两者都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选一种适用即可,不能两种同时适用。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
一、刑事诉讼里面拘传以前是必须先要传唤吗 1、不是,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不是拘传的前置程序。2、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3、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一、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情况之下,在羁押期限不算是服刑,但是事后被定罪量刑的,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比如说最终被判处管制,那么羁押一天的时间就可以抵扣两天的刑期。二、羁押时间算在判刑里面吗2023年 看
一、刑事诉讼里拘传前是先要传唤吗 1、不是,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不是拘传的前置程序。2、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3、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二、在刑事诉讼里拘传前是需要传唤吗 1、不需要,在刑
一、法院判决后多久能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关于“法院判决后多久能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回复如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
一、刑事拘留最长判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时间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有三种10天、14天和37天。不同期限对应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4天,这就是14天的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需要特别提示大家的是拘留之后还有逮
一、强制执行程序,原告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