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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货车超载出现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来源:法否网 2025-02-17 14:20:52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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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货车超载出现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如果是货车超载出现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一、货车超载会导致车祸,应如何划分责任?

如果是货车超载出现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货车超载导致重大车祸会被判刑吗?

会被判刑,比如车祸造成三人以上重伤造成一人死亡的,如果货车司机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的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司机没有逃逸,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的,最重的量刑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如果货车司机逃逸,要依法从重判罚。

三、超车造成车祸的,各负50%的责任合理吗

1、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五、超载出交通事故是否全责?

机动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载的机动车不一定是全责,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六、员工出车祸公司是否负责?

如果员工驾驶公司车辆是履行工作事宜的,途中造成的损失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七、超载货车出车祸后应如何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超载货车出现事故如何处理货车超载是指货车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是令人难以容忍的,超载车辆除了可能会压坏公路路面外,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也相对较大。有关交通部门虽然一直强调严加治理,但是超载现象未得到根本性好转,部分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一是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出于对物流成本的控制,不惜冒风险超载运输;二是有关部门对超载现象的惩处力度不足,光是罚款还不能对其造成震慑。因此要根治超载,物流从业人员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 有关部门除了罚款还应该多种手段齐下对违法超载人员进行教育和劝导。超载运输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货车超载处罚标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拟定了货车超载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超限和超载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超限和超载混淆,其实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因此超载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8条
[1]《公路法》 第8条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80条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28条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80条
[1]《公路法》 第75条和第84条

八、货车司机车祸责任分割调查

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责任由交警认定。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违章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九、超载货车在道路上发生车祸后承担责任的判定

货车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十、货车出车祸,老板和司机都不承担责任,如何解决索赔问题?

1、给老板开货车,司机出了车祸,如果老板是有营业执照的,则属于工伤,按工伤的标准要求赔偿;

2、如果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则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十一、货车司机超载造成交通事故,老板要求赔偿怎么办?

可以向雇员追偿,受害人可以向您和公司主张赔偿,如果有则要看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则该交通事故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您在与公司协商的过称中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有重大过失;但是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先行赔付的可以再向您主张责任,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经发生判决的可以看判决判断数额,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如果您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认定责任。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由审理查明

十二、超载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全责?

机动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载的机动车不一定是全责,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对“超载出交通事故是全责吗”的问题解答。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压线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全责压线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违法,但不一定是事故的全责,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由于变向引起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都承担全责。这就是说,无论是压实线还是压虚线,发生变线引起的交通事故,变向车辆承担全责。如果变线没有造成其他车辆行使障碍的,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的,不负全责,只是违法行为。相关补充2超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该事故的责任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则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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