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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03:12:45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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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和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是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二、误伤孩子能否获得误工费?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小孩误伤别人造成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收入减少的,小孩的监护人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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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三、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的情况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误工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误工时间如果是非持续性误工的,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是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四、建筑工人误工费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法律的规定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五、小学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是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法律规定,若是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六、个人或几份误工费?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一般不超过三人.

七、"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发生矛盾时,一方受伤其家属是否享受误工费"

双方发生矛盾,一方受伤,另一方应赔偿受伤的一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及精神损失等。

八、工伤认定中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九、工伤护理费、误工费、准确性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和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2.如果工伤职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需要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以你们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按50%

40%

30%从工伤基金领取护理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4.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十、工伤人员出院在家修养期间,误工人员仍有生活费,需自己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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