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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安全权是人身权利吗?住宅安全的保障从住宅

来源:法否网 2025-10-23 02:26:47 2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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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安全权是人身权利吗?住宅安全的保障从住宅
住宅安全权是人身权利吗?住宅安全的保障从住宅

一、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

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例如张三在餐厅吃饭,一只野狗冲进来咬伤张三就跑,此时餐厅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消费者张三的人身财产安全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二、担保人是否可以保全自己的房子?

可以。担保人和借款人一样都有义务还款,都可以列为被告,也可以提出诉讼保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三、"债权人能否保全担保人的房子?"

民法典对担保人能不能保全债务人财产没有作出规定,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作出了规定。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情况紧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除就债务人特定的责任财产设立担保物权,或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外,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避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或其责任财产不应减少而减少,从而将责任财产恢复到应有的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四、消费者安全权消费者拥有的权力与责任

⒈安全权具体包括消费者生命安全权、健康安全权、财产安全权等。
⒉侵犯安全权的行为有经营者出售过期的商品;出售变质的食品或食品中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出售伪劣产品等。这些行为致使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五、集体安置房是否具有产权?

一直对安置房有产权吗存有疑问。其实安置房尽管分为两大类,但是都是有产权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

六、小产权房无房屋证不安全吗?

小产权房,只能够集体内部买卖,不能够对外销售的。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花费,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屋,事实上上无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无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予以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能够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七、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例如张三在餐厅吃饭,一只野狗冲进来咬伤张三就跑,此时餐厅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消费者张三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律师提示以上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怎样理解?”问题的详细解答。问题类似求解决,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咨询海量在线律师。您头疼的正是我们擅长的,专业人士随时协助您正确维权。相关补充1消费者被误导消费怎样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购买者可以要求三倍商品价格的经济补偿。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相关补充2消费者遇到人身损害怎样维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家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而造成人身伤害,轻则皮肉之苦,重则残疾终身以至死亡,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的经营者予以赔偿。注意收集一下证据

1、医疗费证据。

2、误工费证据。

3、护理费证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八、法庭能保护人身安全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民在任何时间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与其是否涉及诉讼无关。同时,《人民法庭》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庭秩序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二)哄闹、冲击法庭;(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庭秩序的行为。另外,如果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内遭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名誉等侵害的,应该立即选择报警,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法庭》 第二十条

九、乡村合法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确定乡村家庭人员是否有所有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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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唯一住房能否被保全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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