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
一、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是怎样的?1、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具体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3、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二、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规定,若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纠纷时,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或者虽然适用的法律规定正确,但是却违反了法定的程序,那么即使已经作出了裁决,劳动者、或者是单位,也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的请求。
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深入劳动者内心的事,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本文就将哪些情况下可以涉及到劳动仲裁的整理后作如下说明,欢迎大家浏览,谢谢。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对于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解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是第一个环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这是第二个环节;变更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这是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一种特殊情况,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出现法定的情形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而双方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结束的情形。在上述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处理,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这一类劳动争议是由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所谓除名,是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所谓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所谓辞职,是指劳动者本人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的行为、离职是指劳动者本人意愿,自动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涉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等而引起的争议;因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而引起的争议;因福利、培训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培训等约定事项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因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这一项规定的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金钱给付问题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这里主要谈一下“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单方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之外的原因而单方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动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企业破产、责令关闭、吊销执照、提前解散等情形时,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是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和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等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包括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事项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要纳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范围。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劳动双方的争议,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希望整理的能够帮到大家,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条
二、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
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具体为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法院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撤销的法定情形、满足的则需要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对于不满足撤销条件的,则需要驳回申请。
三、"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
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在法理上称之为除斥期间,即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灭。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
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理由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权利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举证,即所谓 谁主张、谁举证.这样以便仲裁证据以进行审查,作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也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时间。我国法律和各仲裁委员会《仲裁及仲裁员守则》对回避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如发现仲裁员有应当回避的事由,可能作出不公正的裁决,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提出回避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若仲裁员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就算仲裁员没有自行回避,作为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也是有权申请仲裁委员会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而提出回避的时间,却有一定的限制,即在收到组庭通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重新裁定公司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撤销裁决"
您好!你问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吗,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劳动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主要是指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错误的。这里并不包括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2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3援引法条错误的;4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是指1劳动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3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4审理程序违法等。
4.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对证据进行篡改,使其与真实不符。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等。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证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等。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受贿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徇私舞弊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枉法裁决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以认定;二是对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三是伪造、毁灭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9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7条
五、"HR仲裁裁决撤销后,单位不服要求法院撤销劳动仲裁书,管辖权由哪级法院管辖?"
你好,单位不服的,向一审法院诉讼。
六、"撤销劳动仲裁决定,单位不服向上一级法院起诉的原因"
【终局裁决劳动者诉讼流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限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以上是关于撤销劳动仲裁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个法院的解答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七、员工提出仲裁,公司表示不会撤回,如何解决?
1、您好,您咨询的是福利待遇纠纷问题。
2、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起诉时间从知道没有支付年终奖之日起算。
3、所以你应该核实对方是否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如果对方已经过了,那么你可以直接向仲裁机关说明情况。
4、如果公司规定了年终奖,那么应该支付年终奖。
5、建议核实公司支付年终奖的办法或者制度,核实对方的情况是否符合应该支付年终奖的情况,如果符合的话,建议你们将年终奖支付给员工,让后让员工撤回仲裁申请。
6、如果对方不符合年终奖的支付情况,建议公司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符合情况,让后向对方说明情况,让对方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对方不愿意撤回,你们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提供你们的规章制度办法,说明对方不符合年终奖的支付情况。
八、经济裁员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问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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