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里人有人贩毒被抓,贩毒罪能减刑吗
贩毒罪有重大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例如积极配合警方破案的,积极争取立功的,阻止他人犯重大犯罪活动的,有立功的证据就可以减刑。但是我国对于减刑是有限制的,死刑缓行减刑为无期徒刑的,是不能够少于25年的。
二、发现身边家人贩毒了怎么办
发现身边家人贩毒了应该劝诫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果家人没有自首的想法,自己应该到公安机关举报。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三、他人提供毒品是贩毒吗
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该法第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该条规定的特殊之处在于该条规定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2项的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非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的构成包括四个方面(一) 行为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二)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的行为。其次,必须是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即向他人非法提供的毒品数量少、次数少,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否则,以《刑法》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罪论处。(三) 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如果是一般人员向他人提供毒品的,由于其必然是非法持有毒品而应以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定性。(四) 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他人吸食、注射毒品i而有意为其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以供其吸食、注射。如果行为人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或者是为了引诱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无偿提供毒品的,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毒品提供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医疗事故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我国无论是贩毒还是提供毒品都是属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对于该犯罪行为我国的处罚力度非常之大,并且对犯人的量刑以及判决都是非常严重的。去体贩毒会被判处何种量,需要其贩毒的实际数量来进,一般来说提供毒品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四、我国目前有多少未成年人吸毒,有多少成年人吸毒,因吸毒而死的人有多少
1、吸毒人数统计相当困难。1993年据WHO统计资料,全世界吸毒人数达1400万,美 国是世界毒品泛滥最严重的国家,据估计有60万人吸毒成瘾,每年约40万人死于吸毒;欧洲几个主要城市调查表明,每1000人中吸毒者大约是伦敦8—10人,罗马7人,阿姆斯特丹30人。
2、而中国,十多个省区,700多个县市出现吸毒、贩毒现象,尤其是云南、广西、新 疆等邻近边境地区为重。吸毒人数逐年增加,官方对外公布数字1990年,70000人;1992年148000人;1993年250000人。直接吸毒死亡的超过5万,因吸毒死亡的不会少于100万。
五、处方药贩卖给吸毒人员算贩毒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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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理论联系实际,正确把握打击毒品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在配合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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