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详解"
北京提取公积金条件人如下(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较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北京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三、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1、北京离退休职工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在北京工作的离退休职工可以携带相关的离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北京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群,可以携带离职报告、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个人身份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3、出境定居的人群出境定居的人群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此类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携带离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此类情况的公积金申请代理人可以携带当事人死亡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6、其它情况公积金缴纳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生活困难领取城镇低保的、遇到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
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
3,单位代表占1/
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五、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主要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七、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
5、
6、
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十、"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现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支付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这个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上的文件规定、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没有你说的那个名下无房的政策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9〕4号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住房消费的作用
十一、"北京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结合上文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了吧。这个时候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也未尝不可,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提取条件,而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并不算是规定的可以提起公积金的条件,因而有些员工在辞职之后需要提取公积金,最终也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十二、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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