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票据诈骗罪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5-15 10:31:38 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票据诈骗罪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是什么?

一、"票据诈骗罪的定义与分类"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
票据诈骗罪常见的表现形式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担保的汇票、本票或出票时虚假记载;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

二、票据诈骗罪的定义和分类。

您好,关于“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您好,想了解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请您详细参考下面的,望采纳。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三、"伪造、变造、买卖、使用、毁灭、毁灭非法占有他人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二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三是指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四、票据诈骗罪不是单位犯罪

票据诈骗罪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票据诈骗罪是指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五、"票据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票据诈骗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六、"追诉标准票据诈骗罪的追诉范围"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七、"票据诈骗罪的特点涉及多重目的,包括骗取、套现、转移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有价性即金融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物权性即占有票据就享有物权,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无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要式性指票据形式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由于金融票据具有上述特点,使用金融票据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规范商业信用,还可以减少现金使用,节省流通费用。因此发展金融票据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这类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八、"票据诈骗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票据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罪的区分"

一、票据诈骗罪是指什么票据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犯法所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欺骗数额较大财物的做法。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欺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通常表现为以下六种做法方式1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3明知是虚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欺骗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本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欺骗财物的。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并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有意构成、且以违法占有为目的。二、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经过中,以虚构事实或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另一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票据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做法。二者有以下差别

1、犯罪爱人分别。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爱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爱人是货币和有价证券。

2、客体分别。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票据诈骗罪侵犯的是票据所有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金融组织的财产权,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3、客观方面的表现分别。合同诈骗罪主要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经过中,具体表现为上文所述的法定五种情形。与票据诈骗罪相比较,做法人使用种种虚构、变造、作废的票据必须是而且只能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这是为了使另一方当事人相信自己的经济实力,从而与之签订合同,进而诈骗另一方财物;票据诈骗罪主要发生在票据交易活动中,具体表现为如前所述的法定的五种形式。相对于合同诈骗罪客观表现中“以虚构、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保证的、诱骗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从而欺骗当事人财物的做法”,票据诈骗的做法人是使用虚构、变造、作废的票据直接支付合同的款项,从而进行诈骗。要达到其违法占有的目的,必须通过金融组织兑现。

4、主观方面认定“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外在表现分别。合同诈骗犯罪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做法人主观上意欲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将当事人的货物、货款违法占有。票据诈骗犯罪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做法人是通过虚构、变造金融票据或者使用废票据或其他违法票据将他人财物违法占有。

十一、票据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2]《刑法》 第177条

十二、空白支票可以作为票据诈骗罪的证据吗?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虚构、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本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欺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有意构成、且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做法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虚构、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00条之限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具体问题,您还能够向本律师电话询问.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法律明确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惩处
公安局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案的立案标准公安局在合同
医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欺
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法律规定两高诈骗罪解释有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票据诈骗罪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法律明确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惩处

    2025-08-019 人看过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如何惩处,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有价证券诈骗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

  • 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2025-08-015 人看过

    一、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招摇撞骗罪既遂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刑法》第27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情节严重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此处罚。引用法规[1《刑法》 第279条二、招摇撞骗

  • 法律规定两高诈骗罪解释有哪些

    2025-08-017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两高诈骗罪解释有哪些 具体包括三种。两高诈骗最新司法解释有三种1、诈骗公私的财物在三千到一万元以上的会以数额较大处理;2、对于三万到十万元以上的就会按数额巨大来处理;3、对于五十万元以上的就会按数额巨大来进行处理。同时,对于已经达到三千到一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标准的

  • 医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欺

    2025-08-015 人看过

    一、医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医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保险诈骗罪的标准来确定,具体如下标准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 公安局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案的立案标准公安局在合同

    2025-08-014 人看过

    一、公安局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案的立案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

  • 一、大理集资诈骗42万找律师收多少钱 1.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2.侦查阶段(含检察

  • 一、我国的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一)

  • 一、构成合同诈骗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

  • 一、诈骗信用卡2万元以上怎么处罚,请老师帮忙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 一、请问一下关于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如果构成合同诈骗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 一、刑法中关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

  • 一、你好!单位犯金融诈骗如何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一、法律规定诈骗罪可以民事赔偿吗 可以。诈骗案件可以民事赔偿的。诈骗案等经济犯罪案件,受害人追回损失的财务是经过如下程序第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预审、提起公诉前的阶段进行追赃;第二,在法院立案后法院审理前再让被告退赔。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的,还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 一、碰瓷可以诈骗罪判处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碰瓷可以诈骗罪判处,但前提是行为人碰瓷的行为达到了法定的诈骗罪立案数额。如果是碰瓷的行为人诈骗的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此时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来处理,如果是达到了立案标准的,会以诈骗罪论处。二、碰瓷可以诈骗罪判处么 可以。碰瓷,

  • 一、集资诈骗辩护律师怎么收费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律师处理集资诈骗案会收取五千到三万元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与案件的审理阶段有关,案件在调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需要收取5000到1万元的费用;进入一审阶段之后,需要收取1万到3万元的费用。二、单位集资诈骗律师费如何计算 (一)办理刑事

  • 一、非吸和诈骗赔付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最核心的区别在于——用于融资的项目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是左手倒右手(即吸储资金方与资金使用方是不是同一人或机构控制下的)等等,这些差异直接决定了行为人在吸储时让办案人员所能内心确信的主观故意——是骗钱跑路还是正常投

  • 一、因诈骗罪被关押在看守所这几天去能拿点换洗衣服去行吗 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 一、刑法规定诈骗罪一审当庭判决吗 依据具体案情而定。诈骗案件一审可不可以当庭宣判,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该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法院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

  • 一、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和目的。即犯罪人可以不讲任何理由,不具有任何前因,直接故意非法强索他人财物。二、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新司法解释是主观要件上

  • 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合同诈骗罪的无罪判决,合同诈骗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