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的处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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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1]《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二、"法律无禁止,权利无限制"
法律分析
对于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正确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指的是只要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就可以自行约定或者为一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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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限制使用强制措施
【问题解析】1、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征得家长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
2、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调查讯问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犯分别关押、管理,并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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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四、"如何限制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使用强制措施"
律师解答1、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征得家长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
2、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调查讯问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犯分别关押、管理,并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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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五、"限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问题解析】1、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
2、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调查讯问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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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六、银行泄露学生隐私如何惩罚,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
银行公布学生隐私的惩罚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若是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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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三条
七、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的行为既是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八、未成年人多重处罚是什么意思?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减轻吗?
要具体的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分析的,不是一般法律规定了就怎么样的。所以,为什么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关键就在这里。
九、"使用未成年工的处罚规定"
法律规定的使用17岁未成年工处罚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年满十七岁的未成年人不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雇用十七岁的劳动者不属于雇用童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 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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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违法行为的定义。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一款是(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二项,也就是扰乱的是团体的秩序.十一、"未成年的人是否受劳动法限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成年受劳动法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就业年龄的限制、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对未成年工实行工作时间的保护以及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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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十五条
[2]《劳动法》 第六十四条
[3]《劳动法》 第六十五条
十二、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法律文件吗?
只要改邪归正,好好做事,其实也不影响的。关键在于自己可否想好好做人。 如果还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律师的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你,为你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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