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結罪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結罪怎么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2-12 00:16:49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結罪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結罪怎么认定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海上交通肇事罪行为以及怎么判定

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以上。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罪如何认定,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犯罪认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如何认定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四、"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

【问题解析】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件是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五、交通肇事罪和解的可能性

交通肇事罪属于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是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刑事和解不必然会免除处罚,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上述是关于交通肇事罪能和解吗问题的回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六、"肇事者方可以申请责任认定复核吗?"

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不服可以请律师申请行政复议的

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确定你的罪与罪吗?

驾驶人造成交通肇事的,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八、交通肇事共犯的认定和分类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这里的“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这是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所下的定义。我国刑法理论界也普遍认为“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基于共同故意而共同实施的犯罪”等等。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过失共同犯罪,刑法理论界也普遍不承认之。怎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一)从犯罪主体上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经过意思联络,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并决意实施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社会发生的心理态度。就认识因素上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实施犯罪,而是在他人的配合下共同实施犯罪,并且要明知他们的共同危害社会的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就意志因素来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的发生。从表面上看,交通肇事后,车辆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行为,似乎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一般共同犯罪要求是当事人都是出于故意,但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本身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很多人就自然而然的认为交通肇事罪不会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罪当中可能出现指示驾驶者逃逸的情况,对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当然我国司法解释中也对这一情况作出了单独规定。

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主要责任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如果受害人受重伤或者死亡,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十、律师交通责任认定书去哪开?和解后能否开?

开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不需要两方到场,只是开具职责书以后交警会通知两方去领认意外职责定书。道路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意外的当事人有无违规做法,以及对违规做法与交通意外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意外认定书。交通肇事逃跑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行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意外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判定的,应当在检验、判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意外认定书。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意外处置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时限。因此,交警出具意外职责认定书的时候不需要两方到场。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不服,能够自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议书面复核申请。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交通肇事立案追诉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员会判刑吗
发生轻微事故逃逸在对方报案后选择与对方私了还会受到怎
汽车轻微刮蹭逃逸怎么处罚?
开车撞死人判刑多久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驾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結罪怎么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