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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轻伤是自诉案件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10 17:53:11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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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轻伤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轻伤是自诉案件吗

一、"致人轻伤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问题解析】

1、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会判刑。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刑法入罪的故意伤害罪的起点是轻伤,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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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2]《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二、刑事轻伤不是自诉案件。

总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设立分公司,而日后要是分公司发展壮大了,同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当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三、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及轻微伤会被判刑吗?

会。

1、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造成对方轻微伤,是会被判刑的。

2、对于寻衅滋事犯罪,不以造成对方伤害为前提,只要有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3、至于是否因寻衅滋事造成对方受伤、或将对方伤害到轻伤还是轻微伤程度,应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会影响对寻衅滋事罪的定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四、轻伤案件是否可以算是自诉案件?

关于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这个问题,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六、轻伤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类具体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相关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条

七、轻伤案件检察院不受理公诉,怎么办?

一.自诉案件受理的要求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诉讼、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要求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通常纷争涌入刑事诉讼流程,发生滥用自诉流程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掠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导致告状无门以至于激化冲突。法律限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隶属刑事诉讼法第170第六限定的案件;(二)隶属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诉讼,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或者表面告诉后,赶紧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借口。人民法院对于立案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即进行进一步审查。对自诉案件的审查分别于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它不仅牵涉到流程性问题而且还牵涉到犯罪事实和证据等实体问题,其目的在于既保障诉讼权又防止滥用诉讼权,以决定可否需要开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判。二.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限定》限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限定的追诉时效时限的;被告人丧命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隶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够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后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议刑事自诉的。

八、"轻微伤如何处理?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九、轻伤害不属公诉案件,但已被抓获,且被判寻衅滋事罪。

上述限定。中止侦查期间即符合诉讼要求的诉讼,经检察长决定,就要分情况,看可否符合变换或解除强制措施的要求。让我简单解析一下,部分嫌疑人在逃,应当恢复侦查我明白提问者的意思,不能认为在案嫌疑人有犯罪做法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变换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那么对在案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1998》有明确限定。第二百四十一条侦查经过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如果在共有犯罪案件中,阅读有困难,应当依法变换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寓居措施“第二百四十条II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如果无证或证据不充足,如果符合就该变换强制措施的变换强制措施,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时限,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能查情的,即使其他同案犯永远不能归案,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案件的分别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时限,对已归案的嫌疑人应当怎样处置,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借口和要求消失后,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注意,经检察长决定,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对一个违法学专业的人来说,丧失诉讼做法本领的,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时限要求的,该解除强制措施的解除强制措施;对侦查羁押时限期满的,不符合诉讼要求的?这里,部分同案犯在逃,应当释放做无罪处置,犯罪嫌疑人长久潜逃。,提问者其实是想问在共有犯罪中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1998》 第二百四十一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1998》 第二百四十条

十、轻伤案件是否属于自诉案件?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轻伤害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只要公安启动了公诉程序,在不撤销案件的情况下,对方就会被判刑;

2、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正)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刑法》(1997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条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十一、轻微伤刑事自诉案件是刑事自起诉状嗎?

如果不法分子造成了他人出现轻微伤后是可以自诉的。那么在进行处罚和量刑时也是会当事人的涉案情节和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的,如果当事人给社会大众造成的伤害较小同时有强烈的悔过情节时也是可以判处缓刑,但是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是给社会大众造成非常恶劣的罪行时也是不会适用于减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律师提示以上对“轻微伤刑事自诉案件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我们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十二、伤公诉案中的受害人是否可以不请律师,如果附带民事赔偿,刑事是否也会被判轻判。

判定轻伤一级,隶属公诉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裁判,受害人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侵权赔偿之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主管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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