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户口是农村的,但在城镇里居住一年以上了发生意外伤残能

户口是农村的,但在城镇里居住一年以上了发生意外伤残能

来源:法否网 2025-02-09 17:13:12 5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户口是农村的,但在城镇里居住一年以上了发生意外伤残能
户口是农村的,但在城镇里居住一年以上了发生意外伤残能

一、"为什么村集体以外的农户不得承包土地?"

【问题解析】
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既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物权。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依据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淮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从事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是依照承包合同所取得的。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
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二、农村房子能否过户给外村人?

【问题解析】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三、农村房子如何过户?

【问题解析】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一般来说的话是存在于农村土地中的,这个土地是属于划拨性质,也是属于集体经济所有的,一般来说不可以进行交易,如果要交易,也应当在本村中进行流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条

四、农村房屋过户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吗?

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  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存在种种风险。  即使是可以进行房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又有权预售,那么的话,按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和房屋证的。办理土地证的好处当然大于不办,如果没办土地证,开发商可以另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房随地走,对自己的权益的保障就不够充分和有力了。以上是对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你。

五、农业工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是否属于农村户口?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八、城镇居民在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在机动车一方全责的情况下,无论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都由该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死者家属有获得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赔偿项目的权利。对于死亡赔偿金,依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9条之规定,以受害人的周岁年龄结合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地的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有差距,有时候甚至很大,因此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能让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获赔,那么受害人一方将会获得更多的赔偿。交通事故伤残等级il/id3220.html受害人农村户口按照城镇获赔的条件有二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城镇有固定一年以上来源于城镇的收入。如果您的父亲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那么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从而向对方主张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标准获赔。56岁死亡受害人死亡赔偿金数额其家属申请按照城镇标准获赔的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受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年。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吗?怎么处罚
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费标准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精神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
脚踝骨折赔偿脚踝受伤怎么办
教练车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怎么赔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口是农村的,但在城镇里居住一年以上了发生意外伤残能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