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欠债,法院能否冻结夫妻财产?
1,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能冻结夫妻财产。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规定情形的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婚姻离婚后,过户给孩子,男方欠的贷款是否能被冻结?
问题一墙体裂缝或楼板裂缝三、"修订父母欠债法院能否冻结子女财产?"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5.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六、法院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如下几种(一)房地产分离出卖的合同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 产权未登记过户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的合同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合同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六)价格欺诈、显失公平的合同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的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签《房屋认购书》流程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发展商此时应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者,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 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可能不一定顺利返还。因此,在签定认购书时,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认购书主要包括
1. 认购物业;
2. 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 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 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在签定完认购书后,销售方还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者明白下一个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中,才能顺利签定购房契约,其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签定正式购房合同签完认购书后,接下来就是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
七、夫妻双方的存款都是法院的存款,法院能冻结夫妻财产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依法约定为个人所担的债务。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结合本案来看,杨某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显然家庭也没有从中获益,对方亦没有证据证明杨妻事先明知或同意,故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担保的性质及法律意义 担保是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法律目的,就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人格,能够以其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夫和妻的信用并不存在必然连带关系。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财产关系有连带关系,也有相互部分,其连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本案中杨某为被告李某进行担保,其目的不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家庭也没有从中受益。苑某并不能举证证明杨妻王某知道(同意)或者应当知道(同意)杨某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否则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杨某的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一个执行程序问题。笔者《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谈几点看法: 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实践中可执行的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共同财产;
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笔者认为这三种情形应当分别处理: 对第一种情形,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对第二种情形,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所有,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对第三种情形,虽然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4条
八、"法院冻结担保人房产,但房产是夫妻双方财产"
法律是允许的。
九、"离婚后,女方起诉要求离婚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能否冻结孩子?"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身份证改名字可以,但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可以告知,查询后冻结账户。
十、"法院是否会冻结失信人员银行卡?"
现值超出1万元,逾期超出3个月,经过银行催收,仍然不还的,银行除了诉讼,还能够报案,涉嫌信用卡诈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限定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无还钱本领而大量透支,不能返还的;(二)肆意糟塌透支的资本,不能返还的;(三)透支后逃奔、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本,隐藏财产,逃避还钱的;(五)使用透支的资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违法占有资本,拒不返还的做法。
十一、法院能否冻结你父亲财产?因为计生委要求你缴纳6000元罚款。
超生的娃儿能够由小孩爸妈或者看护人,凭小孩出世医学证明到小孩爸妈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不会因为无交纳罚金而不出小孩上户口。 但是违背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金。具体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各地限定不相同,以当事人本地计生条例限定为准。 当事人如果拒却交纳罚金,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能够依法诉讼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限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看护人能够凭《出世医学证明》和爸妈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解决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格的判定组织出具的亲子判定证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限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限定生育娃儿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限定的时限内足量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限定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限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予以纪律处罚。 第四十三条 拒却、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背治安管理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限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限定生育娃儿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限定交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准则,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准则,联盟当事人的事实上收入水准和不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生育娃儿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私行增设与计划生养有关的收费事项,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准则。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三条
[1]《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2]《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十二、法院可以冻结被告和妻子共有的房产吗?
要事实和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果这处房产是被告老婆的私人房产(女方婚前房产或婚后约定属于女方的房产),不是被告夫妻的共有房产,是不能申请查封、冻结和拍卖的。无权处理被告之外其他人的财产(房产)。如果查明这处房产属于被告夫妻的共有财产,可以申请查封、冻结、并拍卖。但应允许被告老婆暂住或给被告家人安排住处。在拍卖中,允许被告老婆优先购买,拍卖后要拿出百分之五十的拍卖款给被告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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