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逃出资是否需要补缴?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2]《公司法》 第二百条
二、受让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责任吗?
受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理由是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已经客观上成为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主体。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义务向受让方披露全部与股东身份有关的信息。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6、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7、其他法定义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或者大会,行使表决权;
2、参与分红的权利;
3、查阅、复制权;
4、优先认购权;
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三、自留地被征用国家有补偿吗?
对于自留地被征用国家有补偿吗?怎么补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四、离职后可补缴公积金吗?
您好!即使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也不影响补缴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末次正常汇缴年月之前的公积金,按补缴业务处理。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可补缴的原因欠缴补缴、少缴补缴、调账补缴、强制补缴。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补缴需提供的资料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2.付款票据(转账/划款回单等,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
3.《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要求职工签名确认,职工套取退款进行的补缴,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填写“套取退款”,无需填写缴存基数和比例),多人补缴时,提供《补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4.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需说明补缴的合理原因、补缴职工是否存在投诉的情况、明确单位的责任等)。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职工需开设临时账户进行补缴的,补缴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或人均补缴金额超过1000元/月的,或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多次补缴或“调账补缴”(套取退款除外)的,需前往各区的办事处、管理部审批办理。经判决职工离婚公积金需划入受益人账户的,需到天河管理部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五、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支付征地补偿款吗?
如果是全村全部征收,那么补偿款可以按照人给,但是村里有权力制定具体给钱方案,可以限制某些人不给或者少给,你就是这个范围内的,不给也不稀罕。但是征收是政府工作,补偿由政府制定方案并且实施,开发商只是接受政府交给的建设任务,干嘛轮到他们折腾补偿,你说的有可能不是征收或者是违规征收
六、抽逃资金的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听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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