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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来源:法否网 2025-10-04 19:25:06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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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遗嘱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一、"如何处理已公证的遗嘱,确保房产由两个儿子继承?"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规定

按法定继承办理。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3、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三、公证遗嘱继承流程

(一)被继承人死亡后,公证后的遗嘱继承如果是个人的财产比如说存款,直接划分到继承人名下进行继承,如果是房产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
(二)房产继承的办理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四、如何处理遗嘱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如何办理继承权?”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五、公证遗嘱后无法到齐继承人的处理

1.办理继承公证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六、遗嘱继承人办理遗嘱继承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8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上是关于公证遗嘱继承人如何办理遗嘱继承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七、重组家庭中,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如何处置?

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个人承担。遗产,个人认为是一方婚前的个人收入。

八、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继承共同财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公证吗。

您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九、同学请假回家处理父母的财产,立遗嘱后需要办理公证吗?

怎样继承房产是看情况的,如果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得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十、夫妻一方离世如何继承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发生限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1、薪水、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的薪水、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获到,而不是对财产的事实上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无事实上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限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十一、遗产没有处理的继承

  这套三居室房屋应按法定继承方式,由你们三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下列情况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遗嘱未处分的财产。  可见,你父亲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按遗嘱办理,但其没有处分的生前购买的三居室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即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你父亲就你们兄弟姐妹三个继承人,则这套三居室房屋应按法定继承人方式,由你们三人平均分配。

十二、老人婚姻共有一子现立遗嘱公证,现在可以继承吗

要区分概念继承权,与遗产继承权,是指因亲子关系形成的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如不存在故意杀害父亲等法定事由,继承权是存在的。遗产是父亲去世时仍存在的他名下的财产。因此

1、从目前来看,虽然有遗嘱,前妻的儿子的继承权是不会剥夺的。

2、遗嘱涉及的财产归后一儿子,如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仍属遗产,由所有继承人(配偶与子女)继承分割。

3、遗嘱中所讲所有财产(应该有详细列举财产目录)不一定全面,未列举的财产可能涉及由所有继承人的法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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