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16 18:29:43 11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一、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及其实施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是在判断商标侵权的时候,只需要考虑两者之间的近似情况,以及公众的认知程度等。对于我国的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正,我国对商标侵权有严格的审查标准,此时不符合条件的就是不可以认定为商标侵权的。

二、侵犯商标权问题及处理原则

专业分析
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具体侵害商品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三、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形式的表现和法律支持

法律分析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1、商标注册人未许可的情况下,行为人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4、其他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四、商标覆盖侵犯著作权。

法律规定商标覆盖属于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类或者是完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完全相同商标的将会构成侵权行为。除此之外,按照《商标法》当中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五、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
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
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六、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法律该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七、商标侵权行为的确定标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的侵权行为确定标准是如何的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无疑要考虑上述四个基本要件。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到商标侵权行为自身的特殊性。具体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下面详细介绍(一)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二)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某种假牌的酒,质量很差,消费者饮用后,会误认为某种名牌酒的质量下降了。这就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四)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确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前禁令有哪些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诉讼的诉前禁令的程序是怎么样这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制止侵权行为而作出的规定,一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二是,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上述规定中,关于诉前禁令、财产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的,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积极意义,是立法上的进展。证据是决定案件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商标权归属的权属证据。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样品或照片、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而为了确定侵权人和诉讼的管辖机关,原告还要提供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权属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都是提出诉讼的基本证据,因此这些方面的证据要注意收集。另外,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收集的证据及取证手段应合法,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也不能提供虚假的、伪造的、无证明力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而为了确保证据的证明力,还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孤立的、相互矛盾,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证据的作用。

十、1.工商部门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2.商标侵权对工商部门的影响有多大?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3种方式“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 。  首先,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处罚种类没有这一项,而该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表明了“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而“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应该属于“责令改正”的范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三条
[1]《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十一、商标法中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法律分析《商标法》中对商标侵权行为查处的规定是一般应由受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主要工具。若违法数额达到的五万元以上的,还可以对行为人处违法所得的五倍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商标法中是怎样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查处的?”相关。更多相关问题解答,你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描述您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我们将根您的据描述为您匹配合适的律师。相关补充1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商标被侵权怎么维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被侵权的维权方法如下

1、当事人协商;

2、向工商投诉、举报;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补充2商标侵权的行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1]《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十二、商标侵权管辖权的范围规定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司法机关在对相关案件进行认定时,首先要对是否具备管辖权进行认定,如果发现本地的司法机关不具备管辖权的,则需要按照移送管辖的相关条件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移送管辖处理,具体的情况就好由司法机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商标侵权投诉必须是商标权人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权、专利权不同到底有啥2023
商标权诉讼取证要注意的问题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2025-11-167 人看过

    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 商标侵权混淆原则的规定

    2025-11-1612 人看过

    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 商标权、专利权不同到底有啥2023

    2025-11-1615 人看过

    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 商标权诉讼取证要注意的问题

    2025-11-1611 人看过

    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 商标侵权投诉必须是商标权人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2025-11-169 人看过

    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