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再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申请再审不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主要就是因为再审程序是不能够随意的启动的,而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是应当再审的,也就是有法定的条件。
二、"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1、申请再审不能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三、诉讼时效中断后能获得多长时间?
诉讼时效中断后,一般是需要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在我国的民事案件得纠纷处理中,当事人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可以在法定情形下中断的,诉讼时效中断之后,此时时效的计算时间也会有所变化。
四、法律规定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可以中断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六、"再审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上述规定,申请劳动仲裁那时效是从得知单位未发放工资的那一个月算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七、"申请再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申请仲裁;(二)申请支付令;(三)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六)申请强制执行;(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八)在诉讼中主张抵消;(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因此,再审申请不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同意履行义务”三大事由的其中一个,因此申请再审不是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事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九、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申请再审不能中断执行诉讼时效,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十、再审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十二、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中断和再次计量,是否需要额外要求?
您好,撤诉后,如果纷争还无解决,能够再次诉讼。诉讼无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能够再次诉讼。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无新情况、新借口,六个月内诉讼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置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借口,六个月内又诉讼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限定不予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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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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