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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的职权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6-06 14:08:00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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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大的职权有哪些?

一、"全国人大职权有哪些规定?"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宪法》的规定,包括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

二、全国人大职权包括宪法制定、法律监督、立法审查、监督和审查等。

⒈最高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⒉最高任免权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单位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
⒊最高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法律规定股东大会职权与法律法规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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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及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如下

1、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宪法》 第五十八条
[1]《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六、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六十八条

七、"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联名提出议案的权利;

2、有职工会的表决权;

3、有对公司成员的评议权;

4、有对公司各项事物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八、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的角色和职责有哪些不同?

意外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区分的,是两方当事人对发生意外所起的作用以及犯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区分的意外职责会影响到赔偿职责的承受比例,因为赔偿职责是以意外职责为主要依据的。如果需要进一步询问,能够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九、法律赋予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哪些?

《民法通则》限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限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能够由厂长、经理担任,也能够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怎样限定。

十、国有独资企业法人代表和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情况并不都是这样的,有的私营企业为规避责任,法人代表并不是实际控制企业的老板。法人代表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老板,是由法人代表人授权的,具体你可以看下参考资料。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十二、预算员职责负责项目预算管理、跟踪项目进度、确定预算成本,并进行成本控制。

工程造价的岗位职责如下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5、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好基础。

7、工程决算后,要将工程决算单送审计部门,以便进行审计。

8、完成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9、协助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了解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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