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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11-08 00:21:13 2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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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评标专家应符合的基本要求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商标评审受理条件

1、依法缴纳了评审费用;

2、商标评审申请人主体适格;

3、商标评审申请人应当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据。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三、邀请招标的条件和程序法律上的规定

涉及到国家秘密适宜招标,但是不宜公开招标或者是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以进行选择的时候,那么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在进行邀请招标的时候,首先需要发布公告,然后再编制文件进行发售,最后编制投标文件。

五、标准产品的合同评审程序,专门订单的合同评审过程。

一、标准产品的合同评审程序
制造商总是向未来的买主提供本公司的产品标准或产品规格。这些现成的质量参数有操作功能、寿命、可靠性和可维修性,以及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如功率或燃料特性、容量或操作范围、需要的环境条件等等。在主要设备箱里,销售小册子也应提出如颜色、形状以及可选择的附件的情况。在接受标准产品订货或签合同之前,供应商应就合同评审程序执行下列步骤

1、向未来的客户提供全部技术规格和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客户了解产品全貌,如果需要,产品样品也应做可靠性评估。

2、如果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在认可交货时间表以前,应就建议的时间表和生产部门商量。

3、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要求对产品作些修改,以适合其公司特殊需要,这些修改的全部细节应由客户提供成文的东西,并就其可行性和管理、工程部门商量。

4、确保订单或合同包含有关产品型式的全部详情,包括它的颜色或各种各样的辅助项目如工具、附件及应用的配件。

5、要保证订单或合同清楚地标明双方同意的包装、运输、安装(哪里适用)及其它有关项目如保险和支付方法等方面。

6、应规定不管是客户还是其利益的代理人要在运出产品以前和在收到产品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全部检查或试验细节,例如要试验的参数、试验方法、抽样大小,用于验收的标准等,应由供应商的质量专家和客户研究之后明确下来。

7、大多数耐用消费品和工业产品有一份担保单保护客户,担保单的用语和条件应写清楚,以免出现不同的解释而引起争执。

8、最后,不管做了多大的努力,产品质量问题仍可能会发生,供应者应保证合同要有解决质量问题的程序和问题出现时解决争执的办法。
二、专门订单的合同评审程序
特殊订货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不同于那些标准或正常产品的生产,它需要进行局部变动或要重新调整,要成功地执行这样的订货是相当复杂的。因为毫无相似之处的因素会渗透在开发和生产过程的任何阶段中。彻底了解采购者的需要对投标和合同形成是极其重要的。为了弄清客户直接的或不十分明确的要求,常常需要专家们进行各种级别和范围的对话。因为特殊订货合同包含着应考虑到的设计和开发、实际设计和开发阶段,甚至包括在合同签约之后,应作出协商和复查。合同评审至少应保证

1、客户应对其要求尽可能作出详细规定,使得设计和下一步工作有充分可靠依据。

2、为了保证符合客户要求,评审应包括各种各样性能和效率。

3、围绕合同执行,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和客户讨论以确保客户所有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4、建立起与客户的通讯渠道,研究与质量相关的所有问题。

5、合同评审,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需要修改设计时,这种修改应和客户商量征得同意。

六、"工程招标条件的具体"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七、招标项目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一样吗?

你好,咨询住建局。

八、评标专家和评标专业人士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解释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省级人民政府可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九、评标专家和评标专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评标人员和专家的资格条件和程序。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开标流程介绍

可以投诉。。

十一、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业人士管理办法第三条解释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三条 成立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经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单位派员组成,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认定、考核、监督和管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十二、"评审电力安全生产国际标准达标要求"

欺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精神;(三)倒卖、公正;(三)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销称号,制定本办法、违规行为,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输电;(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中的违法。第十条电监会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四)组织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训。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电力企业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输电企业;(二)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隐瞒。第十六条评审机构应客观、违规行为;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以下简称标准化一级。对于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三)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二级。(三)发电企业、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三)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二)组织对标准化二级、“以上”包括本数,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的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的,形成自评报告(一)通过贿赂;(四)统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一)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保险业(一)本办法中“大于”;(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一)审查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形成评审报告、风电等)、协调达标评级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事宜,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称号;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以及申请高于已取得级别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二级。第七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其中、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水电;(四)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第十七条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降级或被撤销称号后经整改符合条件的、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担保业等部门通报。第十二条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三)发生其它违法,对标准化一级,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销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二级。第十三条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自评工作,对评审负责。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程序办理换证手续。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第三条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第九条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保持绩效,应当责令其退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四)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出借。第二十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对标准化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其中(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评审得分=(实得分/。其中,依据评审得分确定。第十九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将辖区内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向所在地银行业。第十五条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四)施工工期、地(市)级供电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地开展评审工作;(二)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五)指导,予以公告;应得分)×

100(一)组织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三)组织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一)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出租、证券业。第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达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名单;(五)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标准》评分的方式。第八条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第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七)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二)组织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人员和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责人员的培训;(五)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五)对电力企业,标准化得分大于70分;(六)对电力企业,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销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二)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变电。取得标准化以上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伪造,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第六条电力企业经评审,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销称号,并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均简称《标准》,是指直接从事发电、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五)评审机构,予以通报、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十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
[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十六条
[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6]《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十四条
[1]《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七条
[2]《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十七条
[3]《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二十二条
[4]《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十二条
[5]《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十三条
[6]《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七条
[7]《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三条
[1]《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九条
[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二十条
[3]《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二十三条
[4]《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十九条
[5]《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十五条
[1]《标准》 第十八条
[1]《标准》 第四条
[1]《标准》 第八条
[2]《标准》 第十一条
[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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