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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做股东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2-13 16:03:17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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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做股东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做股东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做股东?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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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的认定法律上的认定

律师解答
成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流程如下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同意入伙;

2、签订入伙协议;

3、新入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时,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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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
[2]《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1]《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
[1]《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三、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吗?法律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一个人。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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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2]《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3]《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1]《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1]《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1]《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四、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是否可以成为股东?

专业分析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前提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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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股东是否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股东?

你好,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

七、私有企业与国企合伙是否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法律意见】不一定属于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八、公司股东对公司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不同

看你注册单位的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等,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一般股东只对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合伙,每个合伙人对外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内部的协议,只在合伙人之间有效。

九、公司、企业是否可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在欠款我们认为应当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讨论,第一是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际出资;第二是对合伙企业这个主体存在事实的欠款。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相应的出资数额,当完成了实际出资额之后才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未能及时足额完成的,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对合作伙伴的基本诚信要求。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则更多情况下按照一般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认定,不管是交易中涉及的货款或者借款,都不足以认定为侵权,除非有限合伙人故意大额挪用企业资产时另当别论。

十、合伙协议合伙人与股份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不同的概念,如何使用公司法保护?

如果你们只有合伙协议无注册公司,你们仅是自然人合伙;如果你们注册了合伙公司,那么就是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如果你们注册了有限职责公司,就适用公司法限定。简单说,以你们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希望解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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